海外慈善
导读
近期沦为“一片草原”的股市,不免又让人想起兼具不低收益和“刚性兑付”的金融信托产品。在研究公益信托的过程中,屡屡被人问及金融信托产品用于公益的各种问题,总须不断地解释公益信托不是公益组织买金融信托产品保值增值等等。恰逢日本之行的最后一站纪行——公益信托,觉得需要趁着介绍邻邦故事的机会再多唠叨两句。
日本公益信托的江湖地位
我们不妨回顾一下日本考察系列纪行首篇中的非营利组织图。不难发现,公益信托是非营利组织中的一个类别,与公益法人等组织形式并驾齐驱。
截至2015年3月末,日本公益信托数量达到484件,金额644亿日元。和我国迄今为止公益信托屈指可数的局面相比,尽管公益信托在日本还不是最主流的公益组织形式,但确实是一个不可忽略的角色。
日本的公益信托除了具有运营的灵活性、信托银行资产管理的专业性等优势之外,最大的特点在于资产隔离。将限定性捐赠成立专项基金与成立公益信托相比,虽然本质上都是捐赠了一笔财产,但是后者因为信托财产独立于受托人财产,即使受托人出现了破产等意外情形,这部分财产不会被波及,具有足够的安全性。
日本的“他山之石”,就“可以攻玉”吗?
日本法律体系和中国的法律体系很相近,其信托法也是从英美引进的舶来品,公益信托并非最传统的公益组织形式,整个公益信托的制度架构也与我国比较相似,故日本的经验相对来说更有可借鉴性。
另外,日本可是有着信托法出台后50多年无人问津公益信托的奇观哦。相比之下,我国公益信托十几年遇冷貌似真不算什么。
在公益信托的税收优惠等政策甘霖普降后,受政策驱动,日本公益信托立刻雨后春笋般地破土而出。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会对未来的公益信托前景乐观些了呢?
日本公益信托有何与众不同?
公益信托分级享受税收优惠是其显著特点。大家还隐约记得内阁府篇中提到的公益法人的二级架构吗?满足更为严格的要求,体现更强的公益性,才能够获取更高程度的优惠。公益信托制度的设计也异曲同工。公益信托分为一般公益信托,特定公益信托和认定特定公益信托。一般公益信托设立后,满足了受托人为信托银行、资产管理等一系列更为严格的要求后,方可被认定为特定公益信托。如果满足更进一步的公益目的的要求后,还可升级为认定特定公益信托。层级越高,税收优惠越多。
日本公益信托的最新动向
由于日本的非营利法人制度在2008年经历了声势浩大的改革,改革后非营利法人的设立更为简便,事前监管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行政裁量得到有效限制,更尊重组织自治。在这种背景下,公益信托的比较优势开始消减,其数量近几年缓慢下滑。2015年初正式启动的公益信托改革,遵循先行改革的公益法人制度宗旨,将公益信托和公益法人制度进行整合,并对一些关键性的制度进行修正。
访问团在和日本立法改革组专家讨论的过程中了解到,日本公益信托将来可能朝这些方向改革:设立更为简便,但是如要获得税收优惠,必须和其他非营利法人一样接受公益认定等委员会的公益认定;鼓励信托银行和信托公司以外的公益组织担任受托人;公益信托从资助型扩展为运作型,项目的执行方式更为多元。
研究员:“我国公益信托因慈善法立法与日本公益信托不约而同地处于制度转折点。日本公益信托八十多年来的浮沉,与其他公益组织之间关系的此消彼长,目前与时俱进的改革路径,都是我们借鉴的重点。期盼多时的慈善法能否一举扫除审批、税收两大拦路虎,公益信托如何彰显与基金会等现有组织的与众不同,我们拭目以待!”(一和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