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典故
先秦时期的社会救助体系结构中,除官方的社会救助体系之外,非官方的民间社会救助活动也十分活跃,主要表现为宗族救助和邻里互助两种方式,这是对国家救助不足的有效补充。从古至今,我国宗族、亲友和邻里之间的关系就比较密切和谐,具有互济互助的传统,成为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念和文化规范,并深深植根在人们的心理结构和行为模式之中。
一、宗族救助
宗族救助是指在同一宗族成员内部之间互帮互助,扶危济困。在中国古代社会这样一个以家庭和宗族为本位的国度,人们遇到困难,首先想到的是向其家人、宗族进行求助,因此,宗族救助在中国几千年的救助历史中发挥着非常独特的作用。
自古以来,宗族成员之间就有吉庆相贺,危难相济、“生相亲爱,死相哀痛”的责任和义务,以维护宗族小团体的稳定与繁衍,这尤其在国家救助功能深入不到的广大农村地区是一种十分常见和有效的救助形式。宗族作为一个由父系血缘关系为纽带而组成的人类共同体,在同一宗族内部,“善则赏之,过则匡之,患则救之,失则革之”。作为宗族成员,他们首先要做的是和睦宗族。在先秦时期和整个中国古代社会,宗族亲缘关系都是一种多线的、具有持久性特征的社会关系,他们之间的救助活动及相互之间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主要不是通过法律或明确的规章制度确立的,相互之间的信任往往也不是通过法律来保证,而是通过传统或习惯得以确定和保证的。
先秦时期宗族救助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救助穷困的族人
先秦时期,各个宗族出于自身的需要,都有自己的公共族产,由族长管理、公共族产一般是由宗主来掌握,《仪礼丧服》曰“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也,收族者也,不可以绝。”大宗即宗主,作为本族的首领,既是本族的统治者,又是本族的保护者,为强宗固族,守宗保族,就有责任庇护家族成员,抚恤和救助贫困的族人。
先秦时期,除国家的救助体系之外,更多的救助活动是发生在同一宗族之间。为保证宗族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管子》还积极鼓励功臣世家出粮出资救助自己的本族兄弟和国中贫困之人。对于象城阳大夫那样的人,只顾自己“璧宠被絺綌,鹅鹜含余粖,齐钟鼓之声,吹笙笺。”生活奢侈腐化,却“并其财而不出,腐朽五谷而不散,”对自己的的“同姓”不管不问,使自己的“伯叔父母,远近兄弟,皆寒而不得衣,饥而不得食”,则给以“灭其位,杜其门而不出”的重罚。通过这项措施,使功臣世家都争着发放他们的存粮,献出其钱财,或者在自己俸禄当中,拿出相当一部分救助自已的本族成员和亲朋好友。
2、救助本族孤子
宗族的另一功能是救助本族的孤子,勿使其流离失所,冻饿而死。夫死子幼,其子不得随其母改嫁,而是由大功亲收养。只有当无大功亲时,才能随母嫁与他族。幼年丧父母,由兄弟抚养成人,在兄弟死后,服丧的规格要提高一级。这说明,无父母的孤儿,应由其本族的兄弟负责收养。
3、丧葬救助
先秦时期,在同一宗族之间都有相互助葬的习俗,助葬物品有“赙賵禭赠含”等。主要是“赙賵”两项。“赙”,是以财物助人办丧事。“賵”,是送给丧家送葬之物,即助葬用的车马束帛之类。在同一宗族内部,血缘关系未出五服,无论富贵或者贫贱,都要慰问、哀悼死者和死者的亲属,并赙賵一定的物品。对于服丧的本族兄弟来说,可以赠送助丧之物,并设致祭的物品。没有子孙的丧家,由本族负责安葬,使用同姓的男人代替男主主持丧事。
二、邻里互助
中国古代社会以农业立国,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邻里关系作为中国传统社会中较为重要的基层社会关系,在社会救助体系中,除了国家和宗族的责任外,乡亲邻里之间相帮互助也是很重要的支撑体系。居住在同一区域的人民,都有“相保”、“相受”、“相葬”、“相救”、“相赒”、“相宾”的责任和义务。一家有事,四邻相助,大家相互团结,同恤穷困,共担灾祸,相保相爱,忧戚相吊,疾病相问,形成和睦、互助的邻里关系。这对救助危困、分担风险、促进生产、稳定社会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是先秦时期社会救助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内容之一。
先秦时期邻里互助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1、救助本乡的贫弱人群
救助贫弱是邻里互助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当邻里处于困危之时或遭遇灾难时给予必要的馈赠就是一种社会救助,且更能显示出邻里之间纯朴的真情。一旦一家发生祸灾或其他不幸,乡邻之间就要给以及时的帮助。《礼记杂记下》载孔子家的马厩失火,大家纷纷相救或前来慰问,大火被扑灭之后,“孔子拜乡人为火来者,拜之,士壹,大夫再,亦相吊之道也。”这也是相互救助的内容。
在先秦时期,已出现了乡民之间自我救助的制度—耡粟。现一般认为,这是农民合耦于耡,每年纳粟少许,以备饥年或急需之用,名“耡粟”,这当为后世义仓、社仓之雏形。
2、吉庆相贺
邻里之间同居一处,共享安乐,即《国语齐语》所说的“居同乐,行同和。”遇有重大喜事,要同喜同贺。如结婚时要“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以厚其别也。”备办宴席邀请、招待乡邻。乡邻则进献一定的礼物作为贺礼。但贫穷的人不必用金钱财物为礼,老人不必劳动体力为礼,这对贫穷者和老年人也是一种照顾。在农事既毕以后,辛苦了一年的人们屠宰羔羊,来到乡间学堂,每人设酒两樽,请乡邻朋友共饮,相互祝愿身体健康,当然也预祝来年丰收大吉,生活富裕。
3、死丧相恤
丧葬救助不仅发生在同一宗族之间,在国与国之间、族与族之间和乡里之间也同样存在。中国自先秦时期在邻里之间就有相互吊丧助葬的传统,《周礼地官族师》中规定“五家为比,十家为联;五人为伍,十人为联;四闾为族,八闾为联;使之相保相受,刑罚庆赏,相及相共,以受邦职,以役国事,以相葬埋。”“以相葬埋”,即互相帮助料理丧事。一家有了丧事,邻里之间往往也以实物、金钱、劳力等形式赙奠助丧。
贫穷者除靠宗族之外,也要靠邻里施舍衣衾,赙助钱物,筹措葬具来举丧。《论语·乡党》“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朋友死了,没有人负责收敛,孔子就表示由他负责料理丧事。(钟欣摘编)
摘编文献:甄尽忠著《先秦时期社会救助思想研究》(郑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