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法律法规9月起正式实施
捐献器官强制自动分配中小学生有终身学籍号

2013年9月2日10:58 来源:劳动报 作者:欣华 选稿:马芸

  捐献器官强制自动分配、设立Q字签证方便华人探亲、中小学生将有“终身学籍号”……进入9月,《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一批新法律法规开始正式施行。

  确保器官捐献移植公正

  国家卫计委制定《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将自1日起实施。《规定》明确,捐献器官必须通过器官分配系统进行分配,以技术手段最大限度排除人为干预,确保器官捐献移植透明、公正、可溯源。

  《规定》还明确,存在违背公民生前意愿获取其尸体器官,或者公民生前未表示同意,违背其近亲属意愿获取其尸体器官;未通过器官分配系统分配捐献器官的;涉嫌买卖捐献器官等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查处。

  设立Q字签证方便探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1日起正式实施(以下简称《条例》)。

  为了更好地吸引海外优秀人才来华,《条例》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在普通签证类别中增加了R字(人才)签证,发给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今后,凡是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的外国人,可以申请R字(人才)签证,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入境出境便利。

  《条例》针对海外华人的特点,专门设立了Q字签证,主要发给申请入境探亲的海外华人,以便驻外使领馆对申请Q字签证的海外华人签发有效期、停留期较长的签证,为其回国探亲提供便利。同时,条例还专门设立了团聚类居留证件,主要发给因家庭团聚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海外华人。

  《条例》对此还增加了规范外国留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和实习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聘用外国人工作或者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单位的报告义务。

  中小学生将“籍随人走”

  由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自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学籍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唯一性,终身不变。

  为确保学籍内容真实、及时记录学生基本信息和学习情况,《办法》确定了“籍随人走”原则。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办法》还规定了学籍变动,包括正常变动(升级、升学)和非正常变动(转学、休学、复学、出境、辍学、死亡)处置的办法和流程。

  《办法》覆盖了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情况,还考虑了外籍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学籍管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