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进驻上海,韩正强调
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提升环境保护水平
2016年11月29日9:52 来源:新闻晨报 选稿:马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上海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1月28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上海市工作动员会在上海召开,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朱之鑫、副组长黄润秋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韩正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主持。
朱之鑫指出,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上海市,重点是督察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在督察中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韩正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并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部署,目的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督促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环保责任,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上海市全力配合完成好这次督察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韩正要求,上海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以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不断发现问题,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更好地促进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各区各部门态度要端正,保障要有力,增强接受督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督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严格按照中央督察组“边督边改、边改边公开”的要求,本着对中央负责、对环保事业负责、对群众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反映情况,主动开展自查,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提升环境保护水平。
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督察进驻期间(2016年11月28日-12月2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1-64377118,专门邮政信箱:上海30-22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