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低保对象或向非户籍家庭拓展

2020年6月30日13:18 来源:深圳晚报 作者:周倩 选稿:丁纯醇

  深圳将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6月2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民政方面)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工作报告)提交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深圳将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体系,探索困境儿童临时寄养制度。

  探索将低保对象向非户籍家庭拓展

  工作报告提出,为加强和改进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社会建设工委建议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报告提出,要及时修订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制度,加快构建广覆盖、有梯度、相衔接、精准化的综合性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提高社会救助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实现“弱有众扶”;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探索将低保对象向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家庭拓展,加大对因病、因残、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稳步提高救助标准,加强临时救助和低保政策衔接;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体系,对全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实施动态管理,探索困境儿童临时寄养制度。

  建议出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

  工作报告透露,下一步深圳有望出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健全救助体制机制,厘清相关部门职责,规范和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一方面,加强职能部门工作协同,完善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机制,畅通流浪精神病人医疗救助渠道。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机制、寻亲服务机制和滞留人员身份查询长效机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强流浪乞讨人员寻亲助返工作。此外,工作报告要求,要调动各方面力量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及其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源头预防和治理;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等违法犯罪活动。

  工作报告提出,要切实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确保特困人员应养尽养;加大对重病患者、重度残疾、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力度,及时将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纳入低保范围,实施常态化兜底帮扶;继续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范围;组织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切实落实帮扶救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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