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养老机构服务提质增效 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

2024年3月30日7:50 来源:羊城派 选稿:马芸

  2024年珠海两会召开后,开展养老机构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提升全市23家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水平,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两项工作被列入市十件民生实事。3月28日,“2024年珠海市十件民生实事”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在珠海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向公众通报以上两项工作的具体进展情况。

  “医养结合”成为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重点方向

  目前,珠海全市共登记备案养老机构23家,机构养老床位3466张,其中共有星级养老机构11家,其中五星级2家。全市养老机构在住老人1816人,80岁及以上有1179人。养老护理员有526人,获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人数178人;在珠海市对口遵义市东西部协作中,与人社部门建立合作机制,不断吸引优秀人才投身珠海养老服务行业。

  政策上修订出台《珠海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管理办法》,从原先对“床位数量”增长导向转为深化“医养结合”等提质增效的发展导向;实施《珠海市养老护理员从业补贴津贴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与养老护理员从业时长、技能等级挂钩的从业补贴津贴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艰苦岗位补贴和年度技能提升激励津贴。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贵艳向记者介绍,目前珠海养老机构100%开展不同形式的医养结合服务,100%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预约转诊合作机制,其中14家是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通过内设医疗机构等模式,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在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医疗资源富余的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养老机构通过与医疗机构建立巡诊、医疗就诊绿色通道等签约合作方式,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的医疗服务。四是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将上门医疗服务向养老机构拓展,为符合条件的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服务。

  在医养结合人才培养上,依托市养老中心建设医养结合人才技能实训基地,携手高校搭建实习合作平台,成立珠海市医养结合医师分会,提供人才交流培训平台,开展医养结合人才培训,进一步提升医养结合专业技能和服务能力。

  “互联网+明厨亮灶”落实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

  珠海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杨春晖表示,养老机构的饭堂一直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中之重。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民政局开展集体食堂专项治理行动,对养老机构食堂进行食品安全联合检查,指导和督促养老机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在风险防控上部署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食堂在食品安全制度落实、设施布局、环节卫生、过程控制、进货查验、应急处置等环节落实情况,督促食堂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利用互联网+智慧监管平台,对养老机构食堂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网上巡查、风险预警,实时调取抽查食堂运营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识别、实时抓拍,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全面提升养老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目前全市所有的养老机构食堂均已建成智慧监管平台,也纳入全市整个智慧监管系统。

  原则上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应承担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收住工作

  珠海市民政局主要从四个方面推动全市养老机构提质增效。一是完善养老机构提质增效政策体系,优化养老机构“护理服务补贴”发放标准,“护理服务补贴”发放金额与养老机构安全责任履行和服务满意率等因素挂钩,即“安全越有保障、满意度越高、拿到手更多”。二是健全养老服务督导评估和培训机制,加强养老护理员人才队伍建设,每年按照不少于16课时,对全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其中,养老护理员每年继续教育培训不少于24学时。

  三是持续推动养老机构安全检查全覆盖,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和加强安全管理专业能力建设。四是夯实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职责。原则上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办(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应承担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收住工作,切实履行兜底保障职责,减轻低保家庭照护压力,切实增强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进一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力度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2024年,珠海市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95-255元提高到202-262元,提标幅度约为3.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294元提高到323元,提标幅度为10%;各区(功能区)从1月起已按照最新标准按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确保实现“应补尽补”。

  珠海市连续12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救助保障水平位居全省前列,相关低保标准线、低保补差水平、特困供养标准等均已超过省标准。珠海持续推进扩围增效,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力度。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工作,线上依托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将2.72万名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并及时转介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救助;线下建立“铁脚板”主动发现机制,常态化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排查,及时入户了解家庭情况,因人因户落实帮扶措施。

  改革完善急难型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将急难型救助对象范围拓展至在珠海发生特殊困难的居民。加大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支持力度,对因病因灾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由急难发生地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社会救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投入不断提高

  近年来,珠海市财政部门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支持社会救助和残疾人保障事业发展。社会救助投入方面,自2012年开始,珠海已连续12年按照不同标准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并于2014年在全省率先实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一体化。2020-2023年,珠海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100元/人/月提高至1221元/人/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1760元/人/月提高至1954元/人/月,提标增幅11%,市区两级财政累计支出低保金、特困供养金3.85亿元。2024年,全市共安排市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352.09万元,由市、区财政按5:5的比例分担。其中香洲区1200万元、金湾区529.62万元、斗门区2427.47万元、高新区175万元、鹤洲新区(筹备组)20万元。

  残疾人两项补贴投入方面,2020-2023年,珠海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175-235元/月/人提高至195-255元/月/人,提标幅度约10%;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235元/月/人提高至294元/月/人,提标幅度约25%。市区两级财政累计支出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3.99亿元。2024年,珠海市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95-255元提高到202-262元,提标幅度约为3.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294元提高到323元,提标幅度为10%;各区(功能区)从1月起已按照最新标准按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确保实现“应补尽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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