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开展慈善条例立法调研
2021年9月15日9:19 来源:上海人大全媒体平台 作者:仲颖 刘永炜 选稿:丁纯醇
《上海市慈善条例(草案)》正在广泛征集社会意见,9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负春率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一行赴浦东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公益组织对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陆晓栋,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婷婷参加。
调研人员先后前往上海仁德基金会和上海浦东公益服务园参观了解基金会的运营情况、组织架构、业务范围以及园区建设发展情况。
座谈会上,5位慈善组织的代表就条例(草案)中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慈善表彰、社区基金会、慈善文化建设、社会参与慈善事业等方面内容积极建言。洋泾社区基金会秘书长任艳萍建议,规范城乡社区组织开展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的路径和标准,明确城乡社区组织在开展群众性互济互助活动时,先向慈善组织沟通,然后在其指导下合法合规开展活动。浦东社会发展基金会秘书长王玉提到一些企业虽然设立了基金会,但是苦于没有专人负责和接地气的项目,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此类企业的统筹协调、引导扶持。不少代表还谈到慈善表彰对弘扬慈善文化的重要性,建议细分表彰的类别,让更多人积极参与慈善活动。
莫负春指出,要把握好此次立法的特殊背景,要体现中央第三次分配的要求以及上海慈善文化的特点。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上海慈善立法的意义在于引导更多人参与,体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并形成良好的社会治理状态。通过慈善立法,形成政府更加支持、参与主体更加多元、激励程度更大、慈善行为更加广泛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