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4日13:48 来源:上海慈善网 作者:戴维.伯恩斯坦 苏姗.戴维斯 选稿:摩诘
新的城市居民不得不学会如何把庞大的人口转化为政治力量,从而改变美国贫民窟和工厂中难以忍受的条件。正是在进步时期(the Progressive Age),具有先见之明的慈善家开始着手进行“科学慈善”的试验。这种慈善不仅仅是给予穷人安慰,从而使富人获得良心上的释然,而是旨在改变造成贫困的环境。这一时期产生了许多织就“美国拼布”的组织:救世军、城市联盟、狮子会、童子军、善念机构(Goodwill Industries)、家长教师联谊会(PTA)、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NAACP)、赫尔馆(美国芝加哥市的社会福利机构)、扶轮国际、基督教女青年会(YWCA)、女选民联盟、工会以及成百上千家类似组织。
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美国几乎在立国之初,公民就已开始自发地组织起来解决几乎所有问题。早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亚历西斯·德·托克维尔就曾写道:美国人对于创建社团情有独钟。然而,如今巴西、印度、泰国以及南非等各个国家的社会企业家精神风起云涌,就此而言,美国不再称得上独树一帜。但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美国人是有着十分有利于社会企业家精神的法律和社会认同的受益者——法律可以直接追溯到英国《1601年慈善用途法》( Charitable Uses Act 1601) ,这部法令确定了市民在补救社会问题时扮演的角色。美国宪法规定:一切没有被明确赋予国家或联邦政府的权力都属于人民。有关强势公民领域和美国非营利法律的设定都与国际标准相去甚远。很多国家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才开始推行类似的法律。托克维尔的参照国——法国—一直到1901年还禁止私人社会服务社团的运行。
当今世界面临着意义深远而痛苦的蜕变,与一个世纪前美国人在公民运动时期所经历的有共通之处。
社会企业家精神在何时以全球化运动的形式出现?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探寻过去人类的生存环境。亚当·霍克希尔德(Adam Hochschild)在《埋葬枷锁》(Bury the Chains)一书中阐述道:在18世纪末,超过四分之三的人以奴隶或农奴的身份生活着。即便在那些没有被奴役的人之中,仍有大部分人受迫于国王或独裁者的强权,被禁止持有不同观点的陈腐传统所束缚,或是因极度贫困、疾病和暴力而夭折。
直至最近,甚至在发达国家中,妇女、有色人种、残障人和少数族群仍被隔离、被剥夺选举权或是遭受额外的歧视,而这种歧视还受到法律的全力支持。这些群体成员依旧受到歧视,而与此同时,同性恋和变性人仍然得努力争取法律上的平等。然而在过去的四十年间,社会规范发生了演变,机遇的大门为这些人当中的大多数打开。随着独裁政府的垮台,全球范围内发生了更加令人注目的变化:教育、医疗和通讯扩展至数百万个家庭;经济增长产生了大量中产阶级。所有这一切是公民运动的爆发,包括数百万个社会目的组织的创立所产生的结果。
女权运动是这场社会变革的最主要的驱动因素,这场运动改变了人们的愿景,让女性在许多社会中(尽管不是所有的)进入人们的视野。最近,印度女性个体经营者协会的创建者艾拉·巴哈特(Ela Bhatt)和肯尼亚绿化带运动的发起者、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旺加里·玛塔伊(Wangari Maatha)等领袖为亚非女性开辟了新的道路。另一些长期边缘化的群体,如巴西非裔人,匈牙利的吉普赛人,以及印度的贱民亦得益于社会正义运动。
摘译自David Bornstein & Susan Davis(2010):Social Entrepreneurship: What Everyone Needs to Know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