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典故]明代京江张氏家族慈善事业

2019年9月2日15:25 来源:上海慈善网

  作为清代江南罕见的科举世家、名门望族,京江张氏原占藉中州,于元朝至正年间迁居镇江丹徒。在家乘中,其自称“京江张氏”,其中“京江”为今镇江的别称。镇江在六朝时期,因“京上郡城,城前浦口”,故得名京口,而后又因长江途径京口,因此京江又变成了镇江的别称。

  京江张氏从第八世张栢开始,经过前几代的用心经营,家产日益殷实。这时的张氏从家族内部而言,现有的资产逐渐可以满足家族日常开销。自然而然的,张氏逐渐将视野由家族内部转向地方,开始想方设法更好的融入当地社会,努力寻求地方认同。但实质上一个家族在当地社会中的威望,其实和家族本身的财力并无直接关系。如果仅单单重视家族财富的积累,而不施恩德,自然是得不到当地民众的支持,更不可能由此发展为一方望族的。因此,张氏家族在逐渐融入当地社会的过程中,开始有意识的参与到地方控制之中,并对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积极参与地方慈善便是京江张氏对地方社会秩序建设和维护的一种典型手段。早在嘉靖时期,张氏第六世张廷瑞就开始注重地方慈善事业的参与,家族成员也多乐善好施,很快便在当地建立起一定的威望。到了第八世张栢时,张氏已名声在外,被世人称为“慈善义士”之门,此后这种家风也一直被族人世代沿袭。

  这种家族慈善事业的延续,从时间跨度上来看,前期可能更多的只是单纯出于积善存德和建立家族名望的目的。而到了后期,随着京江张氏名望的不断扩大,这种家族行为却并未被抛弃,张氏仍然致力于慈善事业。同时随着家族内部的科第不断,又带给了张氏巨大的政治影响力。正是在这种家族传统和社会影响的双重作用之下,张氏最终成为地方公益事业的积极参与者和倡导者。

  一、面向社会的慈善活动

  (一)救助灾民、贫民

  明清时期,灾荒频发。每次灾祸爆发之后,除去自然环境受到极大的破坏之外,随之而来的则是大批灾民因饥荒而流离失所。这种现象一定程度上动摇了封建社会的秩序,带来了诸多消极影响。而这时地方慈善事业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明显作用,因此地方慈善事业不仅在民间愈发受到人们的推崇,即使上至朝廷也是予以相应的支持与鼓励的。在此背景之下,民间部分富有人士频有义举,这些人或在“灾年焚烧债卷,设立粥棚,以拯灾荒;或平时多行善事,对无力婚葬者出资助之;或捐出土地、资金赞助贫苦学生完成学业;或施医助药,免除贫疾者的疾患之苦;或修桥筑路,热心公益事业”这种义举并不全然都是个人的偶发性行为,在某些家族中这种个人行为甚至演变成了家族的优良传统,并且绵延数世。京江张氏向来被世人称之为“慈善义事”之门,家族成员多乐善好施。

  张氏所从事的慈善事业主要以社会救济为主,方式一般为各类善会、善堂的创建、募捐等等,其中相对突出的就是在灾荒之年举行施医、施药、设粥厂等。所救济的对象往往涵盖了鳏、寡、孤、幼婴、灾民、贫民,节妇、失业者等各类弱势群体。

  明代时期,张氏成员张廷瑞(第六世),张济(第七世)皆以轻财好施而闻名乡里。到了张栢(第八世)时更是继承了这种慈善之德,对待旁人多慷慨好施,而他自己则蔬食敝衣,与一般人无异。明神宗万历十六年(1588 年),江南爆发洪涝灾害,死伤者日以数百计。张栢本就生性怜悯,又见路上饥民累累,且多提携老幼,遂于镇江首应其召,输粟千石。于城西设粥棚四处,并另设一棚专供妇女儿童使用。同时有病者给药,无衣者给棉絮。“处置周详,罔有所失”。赈灾活动持续数月之久,而张栢则一如往昔,不论大小事务皆亲历亲为。除去灾荒时期的民间救助,张栢还于每年冬,固定“于家门前设粥棚,以饷饥者”。同时凡“贫者可贷之,饥者给粟,寒者给衣,病者给药”。每年年末清点债卷时,凡无力偿还的债卷,皆焚烧之。

  张观宸(第九世)更是继承其父惯例,首建善堂。于“每年冬季,固定每日在甘露禅堂捐米一石,以饱饥者”。并规定善堂的救助对象,优先考虑那些贫困无助的孝子、节妇,其次才是那些因各种原因无法被养济院所收,且贫困潦倒而不愿为乞的年老孤寡者。相反那些身强力壮、游手好闲之辈则一律不在救助范围之内。而善堂的运营经费除去张氏家族所捐外,其他则由张氏带头向当地士绅及好义之士募捐而来。

  (二)收养弃婴

  张栢时,曾在当地号召有义之士集资收养弃婴,固定于一处抚养,但此时规模尙小,仅属于个人行为,并未形成一定气候。到了张观宸时,则正式建立育婴社,观宸死后育婴社的管理则递交到张九徵之手。经过张九徵的细心经营,育婴社弃婴数目逐渐增至数百人,独九徵一人已难以支持。因而当地县官联合绅士捐资接济,并将育婴社正式更名为育婴堂,仍委派张九徵为监堂继续管理。

  (三)建立义渡

  张观宸时“出资购买救生船只九艘,雇长夫若干名,月给工食”,以此来拯救家乡溺水者。简单来说,也就是在河流桥梁附近,专门派遣船只驻守,如有民众落水即能立即给予救援。之所以设立救生会,追究其原因多是由于每年粮船航行之始,总会出现抢渡的情况。这时难免有人落水,而旁观者多因为不识水性或畏惧水势,因此袖手旁观者居多,自然常有落水之人淹死的惨剧发生。京江张氏就是通过这一系列对外的地方公益事业,逐步提高了家族威望,并慢慢渗透到地方建设之中,使张氏在本土站稳脚跟后,最终成为地方社会中极具影响力的一个世家大族。同时京江张氏在明清时期的家族慈善事业又体现出典型的江南地方特色。首先,从张氏家族前期的慈善活动中不难发现,明清时期江南地区参与到慈善活动中的成员构成是十分广泛的。虽然多由当地士绅和能人义士组成了地方慈善事业的主力军,但是以张栢为代表的富裕阶层的工商业者甚至是普通劳动者也都参与到地方慈善之中。其次,针对张氏善堂的救助对象可以看出明清江南地区的善堂、善会等带有浓烈的道德教化性质。

  二、面向家族内部的慈善活动

  (一)义田

  一个家族除去宗祠的创立外,能与之并重的往往是义田。义田又叫族田,其并非个人所有,而是整个家族的共有财产。明清时期,江南地区族田义庄的数量获得大幅提升,所谓“苏郡自宋范文正公建立义庄,六七百年世家巨族踵其法而行者,指不胜屈”,而“自明以来,代由仿行之者,而江以南尤盛。”

  张氏义田的出现,同样始于明末,张观宸首“捐腴田千四百余亩为义田,每年夏秋两季捐千两百石以赡养族人”,并规定“义田原为族之贫乏无依者而设”,凡“族中力不能自养者无论男女,即日给米”,希望达到全族成员“无问亲疏,日有食,岁有衣,婚嫁婚葬咸有赡养”的目标。同时将族田分为上、中、下三等,“上者毋给,中者量给,下者全给”。与“范氏义庄”带有的社会福利特点相比,张氏义田则明显带有“济贫”的特点,突出强调周济贫困与残疾之人。

  此后又依据《范氏义庄规条》对张氏族田重新做了详细的规定,强调了“义田为族姓之善资,我子孙有贫乏者一体支给,不得多取之”,“娶者聘若干,嫁者奁若干,槥者瘗者助丧若干,就塾者修脯笔墨若干。赒族之余则及异姓亲友”。此外,又规定将义田分为若干份,其中“族田九百亩。祭田五十亩,学田三百亩”。规定各类义田均有不同用处,一份专用祭祀所花费;一份专用赡养,例如扶贫、恤孤、助婚丧等往往多出于此;一份专用兴学,多用于置义学、添书籍。这几乎涵盖了张氏家族内部公益事业的方方面面。与此前相比,这时张氏义田的捐助对象及覆盖范围大为扩展,条例更为明确具体。其周济对象一般包括:年老患病者、年幼而不能自立者、寡不能嫁者、鳏不能娶者、丧不能葬者。更为突出的是,如有余力张氏义田也是可以用来周济族外之人的。此外,张氏义田还特别强调周济“鳏寡孤独者倍,妇女之守节者倍,孝于亲友者、于昆弟者倍……所以振纲常而厚风俗也”。由此可见,这时的张氏义田带有明显的道德教化的性质特点。

  (二)义学

  义学又称义塾,简单来说就是一种免收学费的私塾,是专为孤苦贫穷子弟所设的一类教育机构。京江张氏之所以能在清代科举之路上大放光彩,离不开家族内部长期的教育。张氏将族人教育问题视为家族内部的头等大事,为了实现“修身、齐家”的家族理想,张氏通过创办义学来为族内子弟的科举之路创造良好的文化条件,并借此顺利将族内子弟纳入到家族的教化体系之中。

  张观宸(第九世)时“乃置地设塾,凡族内子弟,悉允来学”并“召延名师以教族之子弟”。至于张氏义塾的招生对象,一般仅面向族内子弟,尤其是针对族内的贫家子弟,强调“凡族内贫乏子弟皆可赴馆肄业”。张氏义学的教学内容一般“教诵五经,兼习小学,次及左、国、秦汉,次国策、八家,次涉猎诸史”,有时还会兼习一些诏令、法律。除去这些日常读书、讲学外,义塾亦十分注重族内子弟日常行为规范的培养,要求学生遵循礼让谦虚、长幼有序的道德规范,比如规定每日下课时必须向老师行礼以示尊敬。由于义学带有明显的公益性质,因此凡族内贫困子弟一般是不收取任何学费的。倘若学生是中户之家,那么则酌情象征性的收取少量学费。至于张氏义学的经济来源,大多仰赖于张氏所置学田的地租,有时也会有当地的能人善士出资捐助。(钟欣摘编)

  摘编文献:刘畅《明清京江张氏家族研究》(苏州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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