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期,中国慈善事业可说是忧喜皆备。忧的是经过一场“问责风暴”,慈善事业的发展略显碍滞,一些慈善机构收到的捐款也大幅降低;喜的则是,在应对这场风暴时,有关部门采取了正确的态度和方法:积极回应大众的质疑,迅速推进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出台。而这也正是人民大众所期盼的,这样的行动和举措得到了人民大众的理解和支持。
在这些举措中,反映最为强烈的应是关于慈善组织的管理。据称民政部已有设想,将公益慈善类组织统一从社会组织中拿出来,单独由慈善司(国家级)负责,进行单独的行业监管。这一措施如何实施,还没有细则,不得而知。但这样一来,是不是还意味着,慈善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行为,将要和政府行为区分开来,慈善机构将和政府部门脱钩,慈善和政府将各司其职。若得如此,则其对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无异将是一个革命性的推动。其重大意义不言而喻。
当前我国的慈善事业,是近年来随着社会对于困难群众的关注和帮助,逐步发展起来的。尤其是在重大灾难发生后,人们的大爱精神使之得到大力推进。但不可否认,这样的慈善活动主要还是在政府的推动下开展起来的。也正是有了政府的推动,才使得它能在这样短的时间中,得到健康的和高速的发展。但是当它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政府的手就应该放开了。因为如果再用一个笼子罩着,慈善的大鸟就不会继续长大,就飞不起来,还有可能会受到伤害。
简单地说,这里确实有一个观念上的问题让人纠结:怎样区分政府的救助和社会的帮困。这其实不是一回事。政府的救助救济是现代政府的一项职责,是政府的一项不可推卸的责任。这在无论东方或者西方的政府中,皆可见其一斑。而社会的帮困则是人民群众之间的互助互济,是一种出于人的社会性大爱和个体自觉的利他行为。一个是本职的“救”,一个是本意的“帮”,两者的性质是有区别的,其效果也是不同的。但是,由于我国开展慈善事业的特殊情况,我们有时是将这两者混为一谈了。在一些救灾行动中,就有把社会捐助混在政府救助中的情况。这样做既降低了人们帮困的热情,也降低了政府自身的形象。而被救助者却会导致认识错位:既不感恩于政府,也不感恩于大众。这样做的后果还为以后的灾后救助带来一定困惑。
出现这种尴尬局面,其源盖在于对两者的不加区分。而在实际操作中,人们也常常看到,政府其实是把慈善帮困纳入了自己的救助救济工作,成为“政府工作”的一部分。基于这样的思维和行为,无怪乎一些慈善机构会“当之无愧”地跻身于政府部门。而政府在推动社会慈善事业时,也似乎只想到这些机构,并且利用政府的背书,为这些机构助力。
联想起来,这大概就是最近出现的所谓“问责风暴”的最重要原因。问责的核心其实就是对于慈善工作的监督。而在政府的强大背景下,这种监督显然是苍白无力的。不断暴露的慈善工作中的问题,也在不断印证这一观点。所以要彻底解决矛盾,就必须从根源上做起。有识之士高呼的将公益慈善与政府工作分开,实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必然之路。但从相关权威人士的讲话来看,有关部门虽然考虑到要对公益慈善机构的管理进行改革,但深入探究,恐怕还没有真正触及到上述问题。因为中国现有的官办慈善机构,还将继续保持现状。可以设想,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全国出现成百上千的慈善组织,那也不过是“星星之火”。拿这些组织与中国最大的慈善机构相比,其作用和影响力实在难以比肩。而更重要的,是当前“问责风暴”中所暴露的问题,恐怕还将继续存在下去。
这些官办的公益慈善组织能不能与政府脱钩?这其实不是一个原则问题,而只是一个实践问题。倘若这些“慈善大象”真正脱离了政府怀抱,那它就会真正回到人民大众中来,它也必将获得新生。因为只有真正回到群众中来,它们才能真正呼应群众的诉求,真正采取一切适应群众要求的措施,真正全心全意地做好慈善工作。也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人民大众的监督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到了那个时候,这些“慈善大象”才能真正产生引领和示范作用。而在它们的带动下,中国的公益慈善组织、中国的公益慈善事业也必然会出现更大的发展。
中国已经是一个经济大国,中国也应该是一个慈善大国。从汶川地震后的捐助高潮,到去年的“巴比劝善”,再到今年的“慈善问责风暴”,我们已经经历了一次次纠结、一次次反思。矛盾已经清楚,问题已经明朗,关键就在于体制和机制的改革。而将慈善和政府分开,就是深化这一改革的龙头。我们相信,抓住这个龙头,吸收和推行国际上当代慈善事业的成熟经验,我国的慈善事业就一定会取得飞速发展。为此我们热切期待,有关方面能够抓住当前契机,坚决推进慈善事业由官办转为民办的改革,从而为中国慈善事业的大发展奠定新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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