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本人现在就业于崇明县一林业管理所,每月缴小城镇养老保险,2011年3月年满60周岁,即将退休。目前我的小城镇工龄还不满15年,是否可以一次性补缴满15年享受退休,或者再延长工作到65周岁退休?此外,我曾依法服兵役4年,能否折合小城镇工龄8年?
崇明县向化镇 陈兴发
上海市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电话12333专家回复:
根据《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2.缴费年限(含按国家和本市规定认定的1992年底前的连续工龄)不低于15年,其中参加基本社会保险后按月缴费年限不低于5年。
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若不符合以上条件,可延续缴费至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后,再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男性延续缴费至65周岁,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但按月缴费年限已满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部分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
关于您能否继续延长工作到65周岁的问题,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按本市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另外,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在享受镇保基本社会保险待遇时按实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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