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有人说香港人是「各家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也有人说「香港人情如纸薄」,这无疑反映了不少人对香港人的看法;但换一个角度看,香港人对非典型肺炎遗孤、内地赈灾和南亚海啸的捐赠,则非常慷慨,充分反映港人乐于济世助人的精神,所以不管你对港人的爱心和善心怎样评价,香港社会确实有不少慈善团体和组织举办和推动各类公益慈善服务和活动,热心扶助有需要的人;而每年参与义务工作的港人也是不计其数的。为了让关心慈善服务的各地朋友分享本港慈善事务的概况,敝会冒昧地藉介绍香港的慈善事业发展作起点,然后尝试介绍本地慈善事务的现况及本会慈善公益和义工服务的特点,以作分享和交流,期各社会贤达和有识之士不吝赐教。
香港慈善事业的发展
有关香港慈善事业的发展,从周永新、陈慎庆和谭家齐等人的文献资料,可追溯至十九世纪中叶,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英国年夺取了香港岛的管治权,随即将香港由一个小渔村逐步发展成为对华贸易货物转口港,吸引了内地的富商移居到港发展,制造了不少就业机会,使大批劳工涌入香港谋生。但由于殖民政府的放任政策,只着重经济的发展,却一直忽略华人的居住、生活和小区设施的发展。有见及此,华人精英阶层便仿效内地早已推行的善会,在香港兴办慈善事业。香港开端口早期的慈善组织有文武庙和广福义祠等。1869年,港府与华人精英达成共识,由文武庙筹办提供免费中医服务,及后于1872年成立了东华医院,除了赠医施药外,亦承担了兴办免费学校、遣送贫穷难民回乡等社会工作,并接管了广福义祠、兴义庄、置义山的服务,使华人能老有所终。1878年保良局成立,其初期的主要工作是拯救被拐带或遭逼为娼的妇女和被虐待的婢女,将她们送回原籍,或为她们安排婚配。及后,除了救助妇女外,保良局亦抚养孤儿,提供托管幼儿服务和兴办教育。
二次世界大战后,香港人口激增,为香港社会带来严重的食物、房屋、卫生、医疗、教育和就业等问题;香港的处境引起国际救援组织和海外教会的关注。在此时期,多个国际性的志愿组织在香港设立机构,展开紧急救济工作,同时亦开始推动较有规模的老人、妇孺、儿童和残疾人士社会服务。上世纪六十年代末期,由难民所造成的社会问题,随着经济起飞,渐渐缓和下来,不少国际救援组织和教会认为香港已经渡过了严峻时期,遂将金钱和物资转往越南、印度和非洲等较落后的地区,使许多由国际救援组织和海外教会在香港设立的志愿机构,须要面对发展路向和经费的问题。当中,有部份志愿组织决定留港发展,顺应香港社会的处境而开拓新的社会福利服务,成为后来香港社会福利服务的重要基础。
面对社会的实际需求,香港政府于1965年发表了第一份社会福利服务白皮书,其重点在于解释社会福利服务未有在香港全面推行的原因,以及厘定香港政府所应承担之责任。但白皮书并没有清楚阐明政府和志愿机构的关系,仅指出志愿机构有存在的价值,乃在于吸收善款和商讨社会福利资源分配事宜,并没有参与制定政策;故该白皮书发表后,迅即引来社会上志愿机构的强烈批评,促使社会福利署在日后制订社会福利政策时,主动邀请有代表性的香港社会服务团体和机构参与。及后在1966年爆发了大型骚动,促使港府改变对社会福利服务的态度。由港府委任独立的委员会在报告书中提出建议:「要防止再有骚动事件发生,便要采取严厉措施来克服目前社会结构上的瑕疵」;方法包括:「提供较佳的受教育和就业机会,改善居住环境,增加青年福利和康乐设施,以及让更多青年参与社会事务,从而培养成一种对社会有所归属的感觉。」这份报告书的建议直接影响日后香港社会福利服务的方向。
七十年代以后,香港政府开始正视社会福利服务。于1973年发表第二份社会福利服务白皮书《香港福利未来发展计划》,肯定志愿机构的工作和贡献,提出政府和志愿机构在社会福利服务上的分工和责任问题,以及承诺对提供社会服务的志愿机构提供资助。同时,在当年的《香港社会福利发展五年计划;一九七三至一九七八年》计划书中,港府详细列明由73年起,五年内志愿机构应该完成的具体目标和任务,明确将志愿机构纳入香港政府的社会福利发展蓝图。政府在社会福利政策态度上的转变,对香港社会福利的工作和发展起着关键的影响,1980年港府更全面资助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的职员薪金和行政费用。因此,九十年代以后,大部份从事社会福利服务的志愿机构基本上解决了行政经费的问题。
香港慈善事业概况
在香港,慈善团体是指可根据《税务条例》获豁免税项的团体,截至2004年3月31日止,合共有3981个慈善团体获豁免缴税;而港人捐款予免税慈善团体则可获税项扣减,于2002至03课税年度,在利得税和薪俸税项下获扣除的认可慈善捐款分别为6.4亿和23.5亿元。而根据香港青年协会于2002所发表的年调查研究中,发现在2032名15岁或以上被访者中,有九成曾在前一年内捐款;最普遍的捐款方式是在街上买旗,占逾九成半;其次是买慈善奖券,占六成半。这反映一些毋须被访者主动前往捐款的方式,相对上较能广泛地吸引捐款,赞助他人参加慈善活动(例如︰步行筹款)等方式的捐款,也有三成七。此外,在该调查中发现有透过团体捐款的1883名被访者,每人全年平均捐出港币$827。至于义工服务方面,根据香港政府《香港2005》的资料,推广义工服务督导委员会的统计,于2005年底共有1465个机构及527,777人登记参与义务工作,与香港总人口约六百多万相比,参与率几近人口一成,而全港的义工服务时数共1200万小时。而在香港青年协会的研究中,四成半被访者也表示在被访前一年内曾经做义务工作,超过三分二的被访者表示是基于「助人为快乐之本」的信念。在有透过组织安排做义工的469名被访者中,每人全年平均做60小时的义工服务。
为了让各位内地朋友初步了解香港的慈善事业的现况,笔者尝试从下列三个机构介绍香港著名的社会服务,期各位透过公益金、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和义务工作发展局等三个组织,对本港慈善事业有一概括的印象。香港公益金于1968年成立,是一间非政府、非牟利、财政资源独立及管理自主的机构;公益金的成立使当时不少的社会福利机构解决了日常运作的经费问题。今天在四十名员工的协助下,公益金透过各式各样的筹款活动,呼吁港人为善最乐,踊跃捐输,帮助有需要的机构和受助人。公益金另一个特点,是在捐款中有很多是以商业机构为单位,由于公益金董事局成员大部份是由香港各大主要商业机构主席或行政总裁义务出任,又按机构所筹得的善款数目发奖状,无形中推动其机构属下员工踊跃捐款,成为不少筹款活动中一股不可缺少的力量。年复一年,公益金将市民所捐赠的善款悉数拨给一百三十七间社会福利机构,为老人、伤残人士、儿童、青少年、问题家庭、精神病康复者、释囚、垂危病人等提供全面服务。而公益金本身的行政费用则来自香港赛马会的赞助,以及各项基金的稳健投资收益;也因如此,公益金成为现今世界上少数能够将所有善款全数拨捐受惠者的筹款组织之一,每年超过一百万有需要的人士因港人的公益金捐款而受惠。
在2003/2004年度,政府拨出的社会福利经费共有327.64亿港元,当中69.22亿港元拨给志愿机构提供各类服务。然而,志愿机构在2003/2004年度透过筹集民间的资源,亦额外集得超过35亿港元,加上香港赛马会慈善信托基金及香港公益金的3.76亿拨款,志愿机构用于社会福利服务的经费超过120亿港元。数额看似很庞大,可是需资助的社会服务项目实在太多,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不少团体仍需靠机构自行募集,例如透过举办慈善餐舞会、义卖、筹款周以及售慈善奖券等活动来筹款。而卖旗则是本港最典型的筹款活动,每逢星期三、六上午,三五成群的学生和义工便会拿着旗袋向途人募捐;正如前社会服务联会助理总干事古嫣琪(1996)指出:买旗也差不多成为香港人生活的一部分。别小觑那一元数块,正是积少成多,每一次卖旗活动,都能为有关机构筹得数十万以至数百万元的善款。
香港社会服务联会(以下简称「社联」)是一个代表非政府社会福利服务的机构,于1947年成立并于1951年正式成为法定团体。「社联」本身的角色并非直接举办慈善活动,而是联络香港非政府的社会福利服务机构,收集他们对政府社会福利政策上、资源分配上和从事社会福利事业人士专业培训上的意见,向政府反映和共同商讨,致力推动本港社会福利的健全和公平发展。根据该会网页数据显示,「社联」现时共有312个机构会员(截止2005年9月),它们透过其属下遍布全港3,000多个服务单位,为本港市民提供超过九成的社会福利服务。其中138个机构会员正接受政府资助,105个同时为香港公益金会员机构,并有50个接受香港赛马会慈善信托基金的周年捐款。当中不论机构的大小,社联与机构会员透过不同的途径,共同推动香港社会福利的发展。社联会员机构在照顾社会有需要人士和建设持续发展的社会时,动员了不少民间人力资源从事义工服务;单是参与这些机构董事会及其委员会工作的社会人士,估计超过5,600多人。可见,这些非政府的社会福利机构,对凝聚社会力量,作出极为重要的贡献;而负责协调全港义工服务的机构,则是义务工作发展局。
义务工作发展局于1970年成立为非牟利机构,该局的抱负是透过推动义务工作,缔造一个互爱关怀的社会。该局致力与社会各界建立伙伴关系,合力推动义工的参与,提供优质的义工服务;安排的核心工作包括义工转介服务,为希望提供服务的市民安排义务工作,并为需要义工协助的机构找寻合适人选。作为义务工作的先驱,该局联结伙伴策划切合社会需要的大型创新义工服务计划:如抗非典型肺炎义工大队、亲子义工推广计划和黄金岁月退休人士义工计划等。在国际层面,义务工作发展局是联合国义工计划组织的合作机构,协助在香港招募专才为发展中地区提供义工服务;同时,该局亦是国际志工协会的香港地区代表,每年派出代表参与国际及地区会议,促进义务工作的交流和联系。为了培训义工提升服务的效果,该局成立了本港首间义工培训及拓展中心,举办不同类型的训练课程予义工和任用义工的人士,并提供组织及管理义工的专业顾问服务,出版义工资源管理及义工训练数据等。与此同时,该局又于每年十二月五日国际义工日颁发义工嘉许状,以唤起公众人士认同及重视义务工作的贡献,并鼓励各机构团体组织义工服务。
最后,香港慈善事业发展还有一个特色,就是有不少慈善机构是有宗教背境的,一直以来,无论在慈善公益活动和义工服务的推动,不同宗教团体担当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这些来自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儒教,甚至伊斯兰教的机构,兴办了很多学校、小区中心、医疗服务机构、老人院、青少年活动中心,甚至终老的服务,为香港慈善事业作出极大的贡献;同时这些服务机构又组织其信众,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成为义工服务一股不可缺少的力量。此外,根据叶嘉辉的文献资料,本港佛教团体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分别就安老工作、文化教育和医疗服务等方面从事社会福利事业。
东井圆佛会的公益活动和义工服务
东井圆佛会创办于1997年,并于2005年获香港政府审定为非牟利慈善团体,一直秉承创会会长林东先生慈悲济世的教诲,在港澳及内地推动不少慈善活动和义工服务,以公益善行作福弘法。在这几年间,随着本港人口老化,老人服务需求日渐殷切,所以东井圆佛会在香港的慈善活动对象主要是无依无靠的老人家;几年来东井圆佛会先后与社会福利署、香港小区组织协会、邻社辅导会、保良局和仁爱堂等机构一起举办小区公益活动,每年佛会都会举办「人间送暖爱心大行动」的派米活动,帮助生活条件差的独居老人;又举办千岁敬老宴,每次款待过千老人家;又在多个小区中心,举办文娱活动,为区内老人家提供综合性表演,与众同乐。除了主办活动之外,佛会亦参与其它慈善和政府机构举办的慈善公益活动,例如参加公益金百万行步行筹款,林东会长更捐赠东华三院林东职业治疗部。
另一方面,佛会亦组织会员成立义工队伍,支持多个社团慈善公益活动,包括支持救世军、自闭症人士福利促进会、香港弱智人士家长联会和轮椅医生等机构的卖旗筹款和社会服务;又探访佛教东林安老院、回教哈智林世德护老院、保良局石硖尾智障人士庇护工场和托管于82显径中心的智障儿童,又到偏僻的乡村探望独居和行动不便的老人家,又去旧区探访笼屋居民,当中除了了解他们生活上的难题和需要外,也体现了佛会的慈悲精神,让这些孤独老人或弱势人士感受到义工的关怀和人间的温暖,同时亦体现了佛教无分你我的精神。只要是有益于人的慈善活动,东井圆佛会会众是不会计较主办、协办或只是参与的名义;故此,只要是能力所及,我们会把持着「济世为怀、天下为公」的公益信念,与不同团体共同推动公益活动,以体现林东会长所倡导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服务精神。
正如基督教女青年会会长梁黄文璇(2002)在《义工力量》的序中指出﹕会员及义工犹如银币之两面,相辅相成。故宗教服务的宗旨是生命的栽培,强调会员不单接受服务,也要付出;培养会员发挥义工力量,可令会员得到生命的成长。我们佛会亦同时基于这个道理,组织会员积极参与义工服务;并在香港社会福利署义工机构名册上登记,欢迎其它慈善团体在需要义工帮忙时,可以联络我们佛会。事实上,今年已是东井圆佛会连续第五年获得社会福利署颁发社会义工服务团体金奖,可见我们的服务已得到社会的肯定,而更重要的是,佛会的义工在服务中得到生命的成长。
与此同时,佛会义工也会为个别身患重疾的会员举行祈福法会,以助患者百病驱除,早日康复。如遇有会友或其直系亲属撒手人寰,而该亡者亲属希望为亡者诵经超荐,佛会义工皆义不容辞,以诵念经咒的功德回向往生者,助亡者离苦得乐,超脱三恶道。而作为一个佛教团体,佛会亦举办定期的宗教活动,期透过诵经弘法,让会员自助助人,当中包括每逢阴历初一及十五举行的诵经晚会,每月的祝寿庆生晚会及祈福共修晚会。此外,佛会每年都举行大型公开的放生祈福法会、蒙山法会及思亲度亡法会,让公众同沾法喜。而在非典型肺炎袭港期间,林东会长更亲自督促会员赶制预防非典型肺炎的特制凉茶,送往医院、小区办事处及智障人士手中,在危险时刻给有需要的人雪中送炭,温暖着受助者的心正是我们佛会的本份。
东井圆佛会的创办与内地捐献
东井圆佛会除了在香港举办不少义工服务和慈善活动之外,在内地也透过佛会会长林东先生的捐赠,支持各种公益事业。林东会长是中国侨联经济文化基金会理事、广东省侨联顾问、珠海市妇联儿童褔利会副会长和济公慈善总会名誉会长,他以无私精神,乐善好施,积极提倡和支持内地的社会公益事业。他创办东井圆佛会的目的,是凝聚会员一起落实「以国为主、以民为本、慈善报国」的精神;他虽已届八十高龄,但身体力行,以「留有余之地以报国家,留有余之财以助造化,留有余之禄以馈社会,留有余之福以荫子孙」的理念,筹集善款捐助国内贫困地区建校兴学,受助学校遍及多省,包括︰广东、广西、山西、贵州、江西、云南、陕西、褔建、湖北、河南、内蒙古等廿余间小学。
2005年1月底,在中华慈善总会「爱心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百位中华慈善人物评选活动中,林东会长荣获首届百名「中华慈善人物」的荣衔;及后,在「2005慈善中国」大陆慈善家排行榜中,他又获颁「特别贡献奖」之「最无私奉献奖」。林东会长乐善好施的原因,正如他所说「我不是大企业家、大商人,我的钱都是别人送我的,我拿这些钱作为公益事业正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其实他从小失学和受过苦难,真真正正知道教育对儿童的重要,兴学对国家日后发展的重大影响。同时,也因为他明白受苦的人的需要,他带动我们一起向无助的人伸出援助之手,是希望让这些人感到温暖;这反映他有一副菩萨心肠,他所做的正好实践了佛教的布施精神。为了更好地推动佛教慈悲喜舍的理念,林东会长组织我们成立东井圆佛会,将他对别人的帮助从基本的救急济贫,升华到社会公益;也将佛教慈悲的因缘推广至慈善公益服务。
作为一个澳门侨胞,林东会长十分支持国内侨联的工作,经常参与各级侨联会的会务,以积极体现侨联的桥梁纽带作用;他常说﹕「国家是属于大家的,应该以国为主,以人民为本…要多做慈善事业报答国家,常记着爱国、爱乡、爱家。」他并身体力行先后捐款资助建坦洲侨联大厦、赞助侨联经费及捐助中山市海外联谊会等;2000年,他得悉千多位归国侨胞生活窘迫,即慷慨捐出10万元成立救助基金以解其燃眉之急。「有桥就有路」,侨胞是整个国家民族与世界各地的联系枢纽,透过支持侨联的慈善活动,可以让更多人关怀和扶助国内贫困的人,更能将海内外中华民族的力量团结起来,他并多次响应中国侨联「侨心工程」,动员佛会会员捐建多所「侨心小学」,今年是「侨心工程」五周年,会长获侨联颁特别贡献奖;也因此,本会与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于今年九月获首届社会公益示范工程的最佳合作伙伴奖之一。从1989年至今,林东会长筹募的捐款已有三千多万元,全部用于兴学育才,让贫困的小孩得到教育机会,期望他们他朝也能贡献社会和国家。
同时,林东会长也先后捐款予坦洲颐老院、坦洲老人活动中心、坦洲敬老院、中山大涌镇颐老院及老人慈善基金等,以体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儒家精神。在非典型肺炎肆虐时,他又带领我们募集了20万元,捐给珠海市购买医疗救护设备。林东会长无私奉献的精神,深受多个受益单位和相关地区领导的赞扬,并先后得到新华社、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当代中国杂志、中国侨联「海内与海外」杂志、人民政协报慈善周刊、中国文化报、湖北日报、四川侨报、云南春城晚报、中山日报、桂中日报、湖北中新社、北京公益时报、江西电视台等专访报导。当中,正如戴忠金(2005)在《当代中国》的报导﹕「在外人看来,林东“很多钱”,他却说“不是我有钱,而是我有心”。我们应该将服务社会、造福人群的精神身体力行“发扬光大”。」十余年来,他带头动员人们以捐献来结缘培福、布施播善,希望透过这些报导能将他的大爱精神广泛宣传,感动更多的人民及海内外侨胞,明白「施比受更为有福」,能无私地捐赠,以支持国家的慈善活动,这可使到更多有需要的人得到关怀和扶助。
后语
回顾香港慈善事业的发展,可以看到传统中华文化、国际救援组织、政府政策法例和宗教团体等皆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使今天香港慈善事业有一定的规模。不少港人透过捐款和义务服务去支持各类慈善服务和公益活动,而这些善行的来源,皆出自各人心中的慈悲精神。正如谭家齐(2003)的诠释﹕「慈」的原意是母亲,又可解作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爱护;当我们引申这种不求回报的亲情来善待家外人士,将社会上的弱者当作自己的子女来养护,便是「慈善」的行动了。中国人帮助弱者的传统文化,就是将对家人的感情,转移到家族外有需要的人身上;这种推己及人的精神,贯切了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再者,我们佛家弟子有悲天悯人、与众生同甘共苦的心怀,加上帮助苍生脱离苦海的大愿,就是「慈悲」的真义。今天,各地不少宗教团体积极入世,建立不同的助人慈善机构,帮助有需要的人。而我们林东会长所创办的东井圆佛会,便是其中的一员。
地球只有一个,我们东井圆佛会会众的慈悲信念,不单只局限于我们国家的土地;有时,我们会走出国门到有需要的地方救急解困,记得在2001年我们与台湾文化院和德教紫靖阁在澳门举办了世界和平大会;而林东会长也曾在2004年带我们到日本为原爆亡者诵经。在2003年葡萄牙山林大火和2004年南亚海啸期间,林东会长也带领我们一批佛会同仁,一同亲到当地济贫送药,为受灾受难者祈福消灾。期望各国各地的人民,也有全球一体的概念,不再只顾独善其身、更应兼善天下,也要学习慈悲精神,多做义工,关怀身边苦困的人,并乐于捐赠,以支持各地慈善事业的发展,使人民幸福,社会更和谐。
(东井圆佛会)
参考文献:
1.公务员事务局法定语文事务部(2005)︰《香港2005》,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2.古嫣琪(1996):从资源发展形社会整合和参与,辑录于《内地与香港社会福利发展:第三次研讨会》,香港社会服务联会。
3.社联更新组织检讨专责小组(2001):《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组织更新检讨报告》,香港社会服务联会。
4.东井圆佛会(2001)﹕《紫气东来成佛乐供》,香港,东井圆佛会。
5.东井圆佛会(2004)﹕《紫气东来成佛乐供?二》,香港,东井圆佛会。
6.周永新(1993):《社会福利12讲》,香港,商务印书馆。
7.香港青年协会(2002)︰《社会资本之慈善捐献、义务工作及社会参与的状况研究》,香港,香港青年协会。
8.梁黄文璇(2002):《义工力量》,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
9.陈慎庆(2002):《诸神嘉年华——香港宗教研究》,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
10.叶嘉辉(1997):佛教和民间宗教,辑录自,王赓武主编《香港史新论下册》,香港,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
11.远远(2005):记澳门慈善家林东,辑录自范宝俊编《中华慈善人物》,北京,中国民联出版社。
12.戴忠金、王凡(2005)﹕救助弱者是我一生的心愿---记“最无私奉献奖”获得者林东先生,辑录自《当代中国》2005年10月,北京,当代中国杂志社。
13.谭家齐(2003):《心同此感——世界助人文化与慈善事业》,香港,突破出版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