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转型及教育改革发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慈善助学已成为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有机组成,发挥了慈善育人的功能。慈善受助学生(以下简称受助学生)就是指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生活的基本费用,经过自主申请,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接受到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筹集的各类社会慈善助学支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目前,在受助学生中大力培育公民慈善理念,是慈善助学事业发展的基础,是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也是学生全面成才发展的必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研究价值。
一、在受助学生中培育公民慈善理念的迫切性
1、受助学生对于慈善助学的认识
十二年来,上海慈善基金会坚持“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方针,连续多年举办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倡导快乐慈善、时尚慈善、科学慈善、美丽慈善新理念,慈善助学金额和受助学生人数不断扩大,数万名生活拮据的莘莘学子在他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亲身感受到了慈善助学带来的欣喜、温暖和希望,得到了来自社会各方的支持。
在2006年作者主持的“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慈善助学十二年”的课题研究中,对上海市各区共计257名学生进行的问卷调查中发现[1],当被问及慈善助学对于学习生活的帮助和作用时,受访者大多认为“帮助很大”,占到了65.4%;而“解决了一些困难”的有76人,占29.6%。这一系列数据充分显示了慈善助学在帮助学生解决实际经济困难、顺利学习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上海大学的各类慈善助学项目的学生感谢信、个别访谈和学生座谈会中,受助学生普遍都表达了对慈善基金会、捐助方和社会的感激之情。今年9月,作者在学校组织的学生情况调研显示,53.7%的同学感到“助学项目使我感到了社会的关怀,我会在今后尽力资助其他困难群体”,20.4%的同学认为“助学项目对我有很大的作用,能帮我实现个人的理想”,20.4%的同学感到“助学项目减轻了我的家庭负担, 以后我能逐步改善家里的经济条件”。这也反映出慈善助学已在高校广大受助学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市慈善基金会和光彩基金会共同组织了“2007年‘我与光彩,慈善同行’征文”活动。活动过程中共收到了同济大学、海事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受助学生的210篇征文。根据“情感真实,内容丰富,语言通畅”的评审细则,最终评选出优秀获奖文章。这次活动所征集的文章感情丰富,字里行间流露出受助同学对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光彩基金会的感激之情,流露的真情表达了受助同学的共同心声:“我得到了来自社会和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的资助,一颗感恩的心将伴随我一生,我有责任、也有义务回报社会。”
2、受助学生对慈善理念的认识误区
在调研中[2]发现,那些对慈善助学工作持肯定态度的学生,对于和捐助人见面、参加慈善助学金发放仪式或媒体报道也是普遍可以接受的。(参见表二:慈善助学工作的帮助和领取资助方式交叉表)在访谈中,我们发现这些学生家庭往往是由于生病、残疾等个人原因导致贫困的。
与此相反的情况是,调查中我们还发现,仍然有少部分学生认为慈善受助的作用并不明显。在“表1:慈善助学工作的帮助和救助标准交叉表”中,我们就可以发现,对慈善助学不满意的学生,往往也是希望提高救助标准的学生,据“表2:慈善助学工作的帮助和领取资助方式表”反映,对慈善助学不满意的学生大多数也不愿意对受助活动进行过多宣传。在访谈中,我们发现这些学生家庭多数是由于结构性原因导致的贫困,如下岗失业或体制调整等,同时由于没有认清慈善事业和社会保障之间的差异性,导致其形成错误的观念,并产生比较消极的心态。”
在作者从事的慈善助学工作中也发现,个别受助学生以各种理由试图不参加慈善助学捐助仪式。也有个别受助学生,面对慈善义工招募和慈善活动宣传动员时表现冷漠。有的同学甚至会说:“慈善不是自愿的吗?我有不自愿的权利。
分析以上这些现象,主要是因为现代慈善理念还没有在受助学生心中真正树立起来,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部分受助学生在公民慈善意识上还比较淡薄,主要存在着两种认识误区:
一些学生将慈善助学简单看作是政府资助的一种,认为慈善助学是政府、社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有的资助,并没有认识到慈善助学是社会、企业和公民的一种自发性的社会救助行为,对于资助方和慈善组织的努力认识淡薄,缺乏来自内心深处的感恩。
还有一些学生认为慈善助学事业是社会的事情,是富人的责任,自己还很困难,不用参与慈善。他们只知道心安理得的申请和接受慈善资助,以自己困难为借口,推辞或不主动参加力所能及的慈善公益活动。缺失社会责任感,对社会慈善互助的社会责任视而不见。
3、在受助学生中培育公民慈善理念的重要性
中国有着深厚慈善传统,颂扬资助者的仁慈,突出街坊邻居熟人间的互助,强调慈善的道德教化功能,但传统的慈善理念却有一定的局限性,没有将慈善活动转化成一种公民责任意识。在现代慈善理念中,参与慈善不是简单地出于个人做好事的想法,更重要的是作为公民承担社会责任。现代慈善的人文价值,就是为富有社会责任感和爱心的公民,提供一个奉献社会的平台。
所以,现代慈善理念的基础就是公民慈善。公民慈善理念是我国慈善事业不竭的源泉,是慈善文化的深厚基础。对于促进社会良性运行、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的作用。一个文明的社会,应该是由富有善良品德的公民组成,只有得到广大公民的认同和支持,才能形成一种民间基础深厚的社会慈善文化氛围,从而促进形成和谐社会氛围。
近年来,我国慈善助学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我们也看到,今后,慈善助学事业发展要在项目拓展和理念培育两个方面双管齐下,不仅要推动慈善救助项目的发展和慈善组织的发育,而且还要在社会中广泛培育公民慈善理念,倡导文明和谐的慈善价值观。
作者认为,当前从战略高度来看,促进慈善助学事业的发展,核心是要以人为本,最根本是要实现慈善助学育人的目标——“助人自助、慈善共享”。对于慈善助学救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言,不仅要在物质上提供实际的资助,精神上给予关心勉励,当务之急,要大力倡导受助学生作为公民主动参与慈善助学事业,改变被动等待和消极心理,激发学生感恩心、责任心和爱心,鼓励学生自强自立,在寻找建立社会支持系统的同时,力所能及地主动参与慈善活动,回报社会。
当前,大力倡导公民慈善理念,形成“我有能力时帮人人,我遇困难时人人帮”的共识,是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必然要求。同时,大力倡导公民慈善理念,形成社会普遍信任和普遍责任的意识,还促使慈善资源从单向型向双向型、循环型流动,对于推进慈善助学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和谐社会的创建提供了良好的慈善文化氛围。
二、公民慈善理念培育与受助学生自我支持系统
作者在多年从事学生帮困资助工作中认识到:培育公民慈善理念的关键,是要以人为本,将公民慈善培育紧密与满足学生多元需求相结合。为此,我们要贴近学生需求,贴近社会生活,贴近道德实践,努力提高慈善助学的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运用渗入方式培育公民慈善意识。首先,要在分析公民慈善理念培育状况基础上,切实了解慈善受助学生需求,充分研究公民慈善理念与慈善受助学生社会支持系统。
1、在受助学生中培育公民慈善理念的现况
慈善受助学生公民慈善理念培育主要是在慈善助学工作中进行的。
慈善助学事业具有社会救济功能,但在助学内涵、资金来源和操作程序上与政府助学资助有所不同。目前,慈善助学的内涵已超越了施舍、恩赐的传统含义,具有了广泛建立人格平等基础上的责任实现、互帮互助、共享幸福的新内涵;在资金来源上,慈善助学捐助的主体有两类,一类是公民行为,即参与慈善的公民个人,另一类是组织行为,包括企业、单位和社会慈善组织以及志愿服务组织;在慈善助学程序上,由各区县慈善机构和高校资助中心分别接受中小学生和大学生的申请,经市级慈善助学机构审核批准,再由各区县慈善机构和高校资助中心组织发放。
慈善助学事业已取得了重大推进。但是,与受助学生的需求现状和慈善事业发展需要相比较而言,现有的慈善助学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目前,慈善助学工作在以下三个方面还不适应培育公民慈善理念的需要。
一方面,慈善助学工作已不断形成完善了制度,但是目前,慈善助学的内容和方式还相对比较单一。在慈善助学工作中,提供的主要是物质方面的慈善捐赠,一律在形式上要求学生写感谢信,在精心组织的助学项目捐赠仪式上为受助学生提供精神鼓励。在实际工作中,缺少公民慈善理念教育的多元化实践探索。
另一方面,慈善助学工作已积累了项目化开展的成功经验,但是目前,慈善助学的研究还相对滞后。在学术界,比较集中研究的是慈善理念理论研究及经济困难学生特点的实证研究,缺乏公民慈善理念在助学领域的研究。尤其是缺乏将长效的慈善育人机制、系统的社会支持机制与慈善理念结合的系统研究。
第三方面,慈善助学工作已实现对受助学生的有效支持,但是主要是支持方向受助学生单向的支持,目前,缺乏动员广大学生主动参与慈善的有效途径,缺乏受助学生慈善实践活动的系统设计。
突破以上三个方面的不适应,作者认为,前提条件就是要深入进行学生慈善内需激发研究。首先,要客观了解和满足学生的多元需求。
2、受助学生的需求现状
近年来,国内一些学者从学生人格特征、心理状况等方面开展了经济困难学生特点和需求研究。这些研究往往在微观层面,关注经济困难学生个体或群体心理人格特点分析研究,缺少关于满足学生根本利益与解决发展问题的多元需求的系统研究。本文试图运用社会支持理论,客观研究受助学生的多元需求。
有关社会支持的研究起源于1970年代,早期较多地被用于医疗疾病及精神康复领域。后来社会学界引入社会支持的概念,提出社会支持是“人们赖以满足他们社会、生理和心理需求的家庭、朋友和社会机构的汇总”[3];李强认为社会支持是“从社会心理刺激与个体心理健康之间关系的角度来看,社会支持应该被界定为一个人通过社会联系所获得的能减轻心理应激反应、缓解精神紧张状态、提高社会适应能力的影响。”[4];张宏文则认为:“从一般意义上说,社会支持指人们从社会中所得到的、来自他人的各种帮助。”[5];丘海雄认为:“广义而言,社会支持(social support)既涉及家庭内外的供养与维系,也涉及各种正式与非正式的支持与帮助。社会支持不仅仅是一种单向的关怀或帮助,它在多数情形下是一种社会交换。”[6]肖水源把社会支持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客观的、实际的或可见的支持,包括物质上的直接援助和社会网络。二是主观的、体验到的或情绪上的支持,主要指个体在社会中被尊重、被支持和被理解的情绪体验和满意程度。三是个体对社会支持的利用情况,有些人虽然可以获得支持,却拒绝别人的帮助;然而,人与人之间的支持是相互的,支持别人的同时,也为别人提供帮助打下了基础。[7]
运用社会支持理论,为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求,作者通过问卷调查、学生座谈会和个别访谈,近两年在上海市和上海大学通过个别访谈、工作观察、座谈会、问卷调研等方法,持续开展了关于受助学生的社会支持需求调研。调研显示,受助学生的需求主要包含物质支持需求、精神支持需求和发展支持需求三个方面。
在物质支持需求上,经济困难学生平时的消费需求第一位的是基本伙食费用,消费需求第二位的是学习方面消费。各类助学金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普遍、最基本、最强烈的需求。国家政府、学校和社会慈善是最有力度、最可靠的支持。
在精神支持需求上,同学们特别期待辅导员、班主任老师的关心,这是一种内容最生动、最丰富的支持,也是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问题,部分同学反映信息来源单一、宣传力度不够等,希望学院和系基层主动关心,加大资助宣讲,及时提供一些资助、勤助岗位等信息。
在发展支持需求上,同学们普遍反映需要入学时能有机会参加心理健康、职业辅导、技能培训等内容的讲座,希望得到更多的素质培训和能力锻炼,同学们希望学校加强与社会各方面加强交流,扩大岗位的提供,提供安全、高质的勤工助学工作岗位,特别要保障学生的安全。这是一种高水平的支持,是物质支持、精神支持之外的重要补充。在上大近期的一项调研反映,37.1%的同学希望参加勤工助学,33.3%的同学希望参加讲座和知识培训,29.6%的同学希望得到生活学习指导。在培训讲座需求方面,42.6%的同学希望得到英语、计算机等技能培训,33.3%的同学希望得到专业学习指导。
3、受助学生自我支持系统
作者认为,随着慈善助学事业发展,受助学生对于多元需求的获得方式,应由被动式向自主式转变。运用社会支持理论,培育公民慈善理念,我们要引导学生建立自我支持系统。
本文认为,受助学生自我支持系统是指学生自主争取的各类社会支持的总合。与传统社会支持比较,具体分析,受助学生自我支持系统具有以下五个特点:
第一,就社会支持的起点而言,学生自我支持系统是学生自主寻找、努力和获得的,不同于被动等待式的受助;
第二,就社会支持的来源而言,学生自我支持系统包含企业资助、单位资助和个人资助;
第三,就社会支持的内容而言,学生自我支持系统基本由物质支持、精神支持和发展支持三个层面组成;
第四,就系统内部的结构而言,自我支持的各个支持方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紧密关系,不可分割;
第五,就学生与支持方的关系而言,存在着互动关系,一方面,学生本人从社会支持中得到各类帮助,深入体会到了社会责任,学习了公民慈善的内涵,同时,支持方也实现了公民慈善理念,得到了责任实现的快乐。另一方面,学生还主动参与了慈善活动,在不同形式上实现了帮助他人、回报社会的价值。
由此可见,受助学生自我支持系统的构建,是学生自主开发获取各种社会支持的过程,也体现了公民慈善理念。
培育公民慈善理念,亟需研究受助学生的自我支持系统。这既是慈善育人的重要目标,又是慈善教育的契机,有助于公民慈善理念的培育。突破传统社会支持的由资助者向受助者的单向流动,促进受助者主动建立社会支持系统,将有利于受助者生活的改善和自主脱贫,锻炼了学生自强自立的能力,对于高校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四、公民慈善理念在受助学生中的培育路径
综上所述,在公民慈善理念培育过程中,要以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为目标,激发受助学生慈善内需,将慈善助学理念渗入到受助学生的自我支持系统的构建过程,切实满足学生对于物质支持、精神支持和发展支持的多元需求。鉴于此,作者尝试提出在受助学生中培育公民慈善理念的以下三条路径:
1、研究路径——加强对慈善育人的调查研究
慈善助学的目的是帮困育人,公民慈善理念是融入在慈善育人的工作之中的,需加强对提升慈善育人功能的提炼和研究,要在受助学生信息、慈善助学工作机制和慈善助学决策咨询机制中渗入公民慈善理念。
一是转变调研方式,建立慈善受助学生信息跟踪调研制度。可在受助学生中建立信息员队伍,形成树枝网络,在主动调研的基础上,营造学生团队相互关心相互支持的氛围,由学生客观反映困难学生生活、学习、思想动态;在慈善助学的调查研究基础上,力求做好信息采集、措施到位、教育跟踪的三部曲,对帮困信息采集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对经济困难学生早关心、早帮助、早教育,在慈善教育基础上做到对学生跟踪培养,满足学生精神支持需要。
二是进一步提高慈善助学实效性,建立慈善助学工作研究机制。要重点研究完善慈善助学的工作程序,细致研究包括慈善助学对象的认定、组织机构、工作流程、有关方面的权利义务、报酬规定、财务方案、监督措施等各项内容。健全工作体制,提高工作成效,切实解决受助学生物质支持需求。
三是进一步研究建立健全慈善助学决策咨询机制。进一步推进慈善助学法制化建设,建立健全慈善助学体系,进一步协调慈善助学与国家新的资助体系之间的关系,加强慈善助学管理,科学慈善助学发放程序,前瞻性规划学生的发展需求满足。
2、教育路径——深入开展公民慈善理念教育
慈善教育方式的选择要符合时代的特征。新时期学生思想观念变化的一大特征是“个人意识的觉醒”,在教育中要以引导启发、渗透式为主。要整合建立一支适应新形势的高素质的慈善教育工作队伍,在慈善教育活动中,促进受助学生获得发展型支持。
大学生获得慈善助学的帮助来之不易,社会慈善组织可以与高校资助辅导员合作,通过加强公民教育、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活动,在受助学生中广泛开展慈善理念的宣传,加深学生对慈善理念的理解,并通过大学生思想行为指导课、入学教育、日常思想教育、社会实践和毕业教育等多种途径和载体,在学生中间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让广大困难学生在获得慈善助学的同时,感受到党和国家、社会和学校为了帮助他们健康成长、顺利完成学业而付出的大量努力,从而树立“感恩学校,回报社会”的远大目标。
结合受助学生社会支持需求特点,社会慈善组织可以与高校合作开展励志培训、理财培训、勤工助学培训和团队训练,开辟贫困生交流的论坛,开设“规划人生的、美好未来”的职业生涯规划的系列讲座,加强校友、学长、同学之间的交流与帮助。引导困难学生从“等、靠、要”的思想转变为依靠自身力量改变困难处境,鼓励他们自立自强,奋发向上,努力进取,合理使用获得的各类资助,帮助困难学生找到勤助、实习、就业、创业的途径,进而使困难学生在经济上和思想上都“脱贫”,提供丰富的发展型支持。
3、实践路径——广泛开展公民慈善理念实践活动
作者认为,可以在三个层面推进慈善理念实践,促进受助学生获取精神型支持和发展型支持。
一是推进家庭慈善实践。可以加强与家庭成员的沟通联系,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的服务,开展“回归家庭”的服务活动,开展“感恩家庭”的感恩行动,促进受助学生对家庭的责任感的形成;
二是推进慈善义工实践。可以大力拓展校园内外的慈善义工岗位,鼓励受助学生积极参与社会慈善义工活动,加强受助学生社会责任感;
三是推进社区慈善实践。社会慈善组织、学校可以积极联系社区组织,通过与社区社工和志愿者的合作,拓展社区慈善服务,让受助学生融入社区,让社区支持受助学生的成长,满足学生发展的多元需求,同时,也让受助学生得到奉献爱心的机会,体验投身慈善活动的快乐。
(谢宝婷 上海大学学生成才服务中心)
[1]本次调查运用社会学调查方法,在在全市各中小学校以及部分大学进行抽样;年龄层次由高到低呈现正态曲线分布,高中生人数为峰值;生源地以上海为主,同时有十分之一左右的被访者来自于外省市,外省市样本多为大学受助学生。
[2] 2006年作者主持的“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慈善助学十二年”的课题研究。
[3] Atchley. Social Force and Aging [M]. California:Wadsworth Publishing Company, 1985。
[4] 李强.社会支持与个体心理健康[J].天津社会科学, 1998。
[5] 张宏文.城乡居民的社会支持网[J].社会学研究, 1999。
[6] 丘海雄.社会支持结构的转变:从一元到多元[J].社会学研究, 1998。
[7] 肖水源.社会支持对身心健康的影响[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 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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