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历程,与中国改革开放息息相关,我感觉,改革开放至今,对中国的民营企业来讲一直是春天。
随着党和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近年来中国的民营企业的发展可以说是如火如荼,势成燎原。很多民营企业老板都成为了先富起来的那批人中的一员。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其正、反两个方面,我国国民经济和民营企业在飞速发展的同时,贫富差别也在同步扩大,我国的基尼指数从上世纪80年代初的0.22,到现在已经接近0.48[1],整整翻了一倍多。基尼指数是衡量贫富差别的指标数,国际公认的警戒线是0.4,最严重的是0.6,因此,中国的情况不容乐观。更为严重的是,从目前的趋势来看,贫富差别似乎还会被进一步拉大。
所以,以下问题已经成为近年来人们关注的热点:先富起来的人们(其中极大部分是民营企业老板)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简言之,就是老板们有了钱之后,是否要承担社会责任以及如何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其实,这不仅仅是老板个人的社会责任问题,也关系民营企业如何看待和对待社会责任的问题。
一、企业与社会
企业的运作不能脱离社会。特别是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积累一定的资产、掌握一定的财富时。这些财富是企业消费社会资源后的所得,企业消费的社会资源包括企业在财富积累中消耗的人力资源、能源、交通设施,包括土地、厂房以及政府、社会提供的各类服务等。企业如同一棵生长在自然环境里的植物,土壤提供了养料,阳光、雨露、空气等提供了其生存不可或缺的条件。企业赢利,其实是依靠了他人、利用了社会资源、赢取了别人的钱壮大自身后,才可能逐渐成长为一棵大树。如果这棵大树在扩展过程中,只消耗资源而不向环境作出自己的贡献,甚至为了自己的发展一味破坏生态和掠夺自然资源,那么这棵树也活不长久。这个自然界的因果关系法则可以引申为企业在社会中的生存法则。企业老板应当明白这个道理,回报社会不仅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企业不断发展的生存之道。并且,一般来说,企业掌握的财富越多,占用的资源就越多,按照“谁获益,谁承担责任”的原则,企业所获得的财富越多,那么它的社会责任也就越大。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
首先要说明在这里为什么不称“企业家”而称“老板”。想要成为老板,只要具备二个条件就可以了:1)有钱、有企业、有员工;2)有相对稳定的产值、利润和一定的规模。而“企业家”是一个崇高的称呼,不是人人都可以随便称呼的。
“企业家”一词源于法文,原意带有冒险家的意思。在英语中,Entrepreneur即“企业家”,意为创建企业并担任经营管理职责的指挥者。只有那些有创新思维并取得卓越业绩的企业经理才能称得上企业家。马歇尔和熊彼得,都曾经高度评价企业家在商品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以及社会贡献[2],企业家们的命运不仅仅属于个人,而是属于其所在企业甚至整个社会。笔者此文要讨论的对象是包括企业家在内的所有老板,尤其指民营企业老板。
由于民营企业中,产权和管理权往往集于老板一身,谈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很大程度上与他们的社会责任是相符的。
那么,什么是老板的社会责任?简单来看,主要有两项内容:1)在把企业做强做大、争取效益最大化的同时,老板们要遵纪守法,善待员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2)老板要牢记自己来自社会,所以应当回报社会,回归社会,尤其体现在帮助穷人、慈善捐赠等方面。
有关第一项内容,基本已经得到普遍认可,分歧不大。很多企业都越来越重视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度,并予以遵守,比如照章向国家缴纳税收等;很多企业也意识到企业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所以也正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提供优厚的薪资和福利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另外,在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方面,同企业控制成本等管理和经营战略都有密切联系,故而在这方面,企业一般也能做到自律。
本文重点讨论的是第二项内容,即民营企业老板怎样回报社会,要不要慈善捐赠的问题。
这个问题目前社会上众说纷纭,大致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老板们只管把企业效益做好了,然后照章纳税,按时发薪,做好环保,就行了,能多用几个工人,多为社会提供几个就业机会,就是尽了最大的社会责任了。另一种观点认为,老板们多少还要掏点腰包,参与到捐赠活动中去,这也是应尽的社会责任。
笔者支持的是第二种观点。当然,企业回馈社会,是立足于能够完成第一项社会责任的基础上,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很多,其中有些是基本的法律责任(如第一项责任),这是企业一定要承担起来的,还有一些责任,则是伦理责任,它不是强制的,甚至也不会有人因为企业没能承担这部分责任而指责企业。的确,在市场经济大浪淘沙式的竞争环境下,对我国很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来说,生存是头等大事。有经济学家统计过,中国民营企业的平均生命周期仅2.7年(发达国家是7.9年),这是严峻的现实问题。所以现在许多民营企业连企业内部的社会责任都没有做好(譬如说,拖欠民工工资、压低工人工资、强迫工人加班加点,有的还不发加班工资、不加或少加“四金”,无庸赘言,这类现象还很普遍),更不用说企业外部的社会责任了。
但是,只要民营企业的老板并不是想投机一把赚点钱就走,而是想把自己的企业做大做强的话,那么就一定要认识到如下一个道理:
整个社会的资产总量相对是稳定的,即使每年有所增加也是有限的。那么一部分人富了,必定有另一部分人相对变“穷”了,这是客观存在的规律。所以这个世界上相对的“富人”和“穷人”是永远存在的。贫富差距被不断拉大的趋势目前还没有缓解的趋向,无论在哪个国家,在什么制度环境下,既不可能都是富人,也不可能都是穷人,在彻底实现共产主义之前,贫富差距是客观存在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富人和穷人如何和谐共处。
要处理好这个问题,由于富人处于强势群体,所以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更为积极主动一点。
三、企业慈善捐赠的必要性及其意义
前面说过,企业以慈善捐赠等方式来回馈社会,意味着企业所履行的是一个比较高层次的社会责任,做得到,值得夸赞,做不到,好象也不受指责,但是笔者从中国历史、现实状况以及自身企业的发展历程来看,企业慈善捐赠是有其必要性的。
第一、慈善捐赠有助于社会和谐,这主要从宏观经济分配制度的角度来理解。
一般来说,当一个国家从农业经济进入工业经济之后,必然会出现贫富两极分化,这几乎无可避免的。一般认为,存在三次分配:第一次分配是“按劳分配”,依据效率优先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贫富差距主要是此时产生的;第二次分配是政府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建立社会基本保障体系,达到第一次平衡;第三次分配是富人(本文中主要指民营企业老板)或企业自觉的捐献,建立各种慈善机构和慈善基金,用以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发达国家的第三次分配金额往往大于前两次分配的金额,富人的捐献资金超过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富差距被不断拉大的趋势,有助于社会的基本和谐。
第二、慈善捐赠是一种多赢,对国家、对受助者、对捐赠者都有利。
建立社会公共保障体系,保护和扶助弱势群体,首先是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俗话说,“饥寒起盗心”,“仓廪实而后知荣辱”。“贫贱不能移”、“不为武斗米折腰”、身处陋巷“不改其乐”的人是有的,但谁也不能保证每个人都有这样的高尚情操。当一个人生存发生问题了,而且通过自己的努力依然得不到很好的改善,很可能就会被“逼上梁山”,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导致社会刑事案件的增多。更为可怕的是,一旦大范围内产生这样的群体,后果更为严重,对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都会造成极大的危害。所以,政府在第二次分配的时候,用全民包括企业老板纳税的钱,已经在实行财政上的转移支付,向贫困弱势群体倾斜。但是,财政永远是入不敷出的,尽管我国每年财政增收高达20%,还有很多地方不尽人意。看西方国家,也并不乐观。美国一年的财政收入是我们的10倍,但他们还是赤字累累。综观全球,几乎大部份国家都是如此。这时候,作为一种补充形式,企业老板的捐赠转化成各种慈善基金之后,起到了良好的弥补和平衡作用。
对于弱势群体(特别是温饱都成问题的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群)而言,首先要解决的是生存问题。目前,根据中国国家贫困线,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约有2600万人,城镇贫困人口约有2200多万人,两者合计4800多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约3.7%。而根据国际贫困线,每人每日支出不足1美元为贫困,按照世界银行最近的估计,目前中国约有1.35亿人还处在国际贫困线以下[3],这意味着在中国,还有一亿多人连温饱都成问题,经常会出现吃不饱穿不暖的问题。如果碰到生病或其他天灾人祸,就更难以为继了。这是现实紧迫的生存问题。
贫困线以下的人们要生存,用孙中山先生的话来讲,叫做“民生”,用现在的语言叫做“人权”,都是一样的道理。所谓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其中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没有生存权、发展权,其他一切人权均无从谈起。人首先要能生存下去,才有可能实现其他方面的发展。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还有待时日,而一些慈善基金,则能够为遭受突发疾病或其他灾祸的人们提供暂解燃眉之急的救济,或者是长期的有一定稳定性的助学帮困基金,使得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至少能维持基本正常的生活,这些人才有机会提高自己的能力,最后自食其力。
民营企业老板等捐赠者,也要明白,慈善捐赠是双赢行为,说的直白一些,既然穷人有人权问题,那么富人必然也有产权问题,这是相对等的。富人最关心的是私有财产受到保护的问题。一个社会,如果穷人永远穷,富人永远富,贫富差距加剧,而老板们只管自己挣钱,其他一概不顾,那么穷人必定会因为失望而绝望,最终选择“革命”、“造反”之路,用激进斗争的办法解决问题,富人的产权也无法得到保证。当穷人的人权得到基本保障时,穷人不会因生存不下去而“造反”,去“革”富人的“命”。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是老板们的一种自我保护,可惜中国目前的老板们大多不懂这个道理,在中国已经出现了一种仇富情绪。联合国记者曾采访了上海虹桥高档生活区外一个拾荒者,问他看到小区里有那么多富人有何感想?他说:“恨不得把他们全都宰了!”[出处?]笔者认为,这则消息透露出来这样一种信息,中国的老板们太吝啬、太小气了,出现仇富情绪不能光埋怨穷人,更多的是要检讨我们老板自身。美国人不仇富,同样的记者采访比佛利山庄外一个干活的清洁工人(比佛利山庄是比上海虹桥小区更高档的富人区,地处美国洛山矶市),问他同样的话,他的回答是:“好好干,争取也住进山庄里。”这才是良好的心态。那么为什么美国的穷人不仇富呢?因为美国的老板们慷慨捐赠蔚然成风。比尔·盖茨已经把他全部财产(约400亿美元)都捐赠出去,股神巴菲特也捐赠了300亿,如今加起来盖茨基金已达到700亿美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慈善基金。在美国,这种由私人老板捐赠的慈善基金多如牛毛,不但完全解决了穷人的生存问题,也为穷人的发展尽到自己的各种义务和责任。正因为如此,美国是不大会爆发革命的,因为在那儿产权和人权已经达成一种默契,达成一种协议。
所以最好的社会结构就是既要让所有的穷人都能活得下去,没有温饱之虑,又要让他们或者他们的孩子有可能成为富人。“富不过三代”已成为潜规则(因无法用理论来清晰地证明,而这又是事实,所以笔者称之为“潜规则”),富人三代过后大多又变成穷人,那么富人就要为自己或自己的后代考虑,假如后代变成穷人了,有生活的最低保障岂不是很好吗?至少不必为生存而发愁了。那么就要趁早,趁自己还是富人的时候,还在当老板时,就养成捐赠的良好习惯。富人的捐赠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是与穷人达成的一种长期契约,即:现在你穷的时候,我有能力,我帮助你,将来你发达了,我穷的时候,你帮助我,这种帮助局限于人权上的帮助,就是既让你免除受冻、挨饿的危机,又给你有上升的希望和机会。所以我们又把它叫做对人权的尊重。反过来穷人必须对富人承诺,承诺什么?尊重富人的产权,不造反,不去革富人的命,最后提高到不去仇恨富人,而去努力提高自己,也争取早点当上老板。
所以笔者建议老板们要学会捐赠,这是为自己、为后代考虑。中国的民营企业平均寿命不足3年,先富后穷,大起大落,当了老板后又一文不名的人有的是,你当老板时没想要捐赠,等你穷了再想别人来帮你,恐怕就有点一厢情愿。
穷富之间的相对转换、循环演变,在人类社会至少也有上千年历史了,这是一种良性循环。笔者相信,如果人权和产权问题都能妥善解决处理好的话,那么这个社会基本上就是和谐社会了。
四、助学:民企慈善捐赠的重点
穷富之间的相对转换和循环演变何以才能实现?除去外部机遇个人运气等等不确定的因素外,关键是让贫困弱势群体尤其是他们的孩子都能接受同样的教育。人有先天的优秀秉赋,但是学成之前,谁也不知道哪个是人才。如果一个人由于经济原因而辍学,没有机会发挥自己的才干,对国家、民族都是损失。“读书,最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帮助贫寒的孩子完成学业,目标是授人以渔,让贫困家庭具备“造血功能”。知识经济时代,教育尤为重要,我们可以把教育比喻成为一把梯子,架在社会的上、下层之间,唯有沿着这把梯子才能向上攀登,这是继解决生存权问题之后进一步解决发展权问题。教育,就是为了让贫困弱势群体有发展的机会和希望。
笔者所在的富大集团,1996年设立了“富大帮困基金”,每年投入五六十万元,主要用于教育事业,至今已达750万。截至2006年,受富大资助的大中学生共22名,董事长母校上海继光中学累计接受捐款20万元。在云南边境地区捐建的上海富大希望小学,也于2006年9月落成。
富大是把社会公益作为企业发展的一个项目来做的。每年在做企业预算时,根据企业发展规模制订这个项目的资金规划,而不只是拿出一笔钱一捐了事。十年前,富大承诺“跟踪资助”10名上海贫困孩子到他们读大学,十多年来跟踪培养这些孩子,每逢节日还要邀请他们团聚交流、提供寒暑假见习机会、并举办座谈来引导、提升孩子们对社会的感恩意识,现在已经有9名考入大学,他们当中有2名入了党,有5名成为上海市、区三好学生;而“阳光基地”“收治”的16个失足青少年,绝大部分回归社会后反响都很好。
五、设想与小结
笔者一直主张要让穷人有受教育的机会,同时也要对富人进行教育,教育什么?教育他们要懂得承担社会责任这一道理。有份资料上说,中国的老板们愿意捐赠的只有1% [4],这个数据值得怀疑,笔者所认识的老板大多都曾经捐赠过,虽然数目有多有少,那也是量力而为的。笔者估计目前中国的老板们愿意为社会作捐赠的至少有10%,但这毕竟还是太少。据有关资料统计,能够称得上民企老板的,不属于个体户的人,中国目前大约有300万人之多,如果每人每年捐1万元(这个数字应该不算多,凡是称得上老板的,身价至少是百万以上了),那么一年就有300个亿的善款,如果人均捐2万,就是600亿了。就算中国还有一亿人口生活在联合国统计的贫困线以下,这600亿平均分配下去,每人每年600元,加上政府每年的财政转移支付和补助,基本上就可以帮助他们脱离贫困、达到温饱了。但关键还是要教育,要宣传,要让老板们都明白这个道理,都自觉自愿地加入到慈善捐赠这个队伍中来,有朝一日老板们统统捐赠了,和谐社会就不会很遥远了。
从大的方面来说,社会对企业以及行业的要求,已经不仅仅是提供就业创造利润了。现在纺织行业、金融行业等,都已经出台了行业自身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如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CSC9000T、上海银监局日前正式印发的《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等。无论我们自己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到达了怎样的程度,推广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大势所趋。
从企业自身角度来讲,一个企业需要可持续的发展,尤其是对于平均寿命不足3年的中国民企而言,必须兼顾到企业方方面面的影响,才能够在长远发展中避免麻烦。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过失常常会使它们被诉之公堂,沉重的诉讼负累不仅对企业本身造成经济上的创伤,也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公众形象。反之,如果社会责任做得好的企业,也会得到合作伙伴、客户以及社会公众的认可。富大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时候,就树立起了企业良好的形象。企业员工都有一种自豪感,特别是销售人员,得到客户的认可,就给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方便。比如“阳光基地”的故事在上海电视台播出以后,许多人通过电视知道了富大。一次,富大的业务员去安徽马钢参加招标,虽然对方并不很了解富大本身,但是知道有这样一个“阳光基地”,对富大留下了深刻而良好的印象,所以富大很顺利地拿到了订单。虽然当初在做这件事时富大从来没想过有这样的回报,但事实证明,企业如果能切实承担好社会责任,于社会、于企业自身都有好处。虽然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等很多责任是基于企业自愿量力而行的,但笔者依然倡议,企业应当贡献出这份力量,而身为民企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老板们,也要拿出自己的实际行动,让财富和心灵一起闪光,笔者希望有一天能创办一家公益型的图书馆和综合性的中级技术学校,并在退休之际捐献出所有的个人财产,为构建和谐社会尽自己的一份责任。
(袁立 上海富大集团总裁、董事长)
[1] 李实:《近期我国收入分配:问题与对策》,《中国教育报》2006年9月27日第11版。
[2] 杨静虹:《对企业家概念的思考》,见中华企业内刊网www.neikan.com。
[3] 见《中国全面小康发展报告(200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4]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曾有调查显示,在1000万家国内企业中,仅有10万家曾经为慈善事业捐过款物,才不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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