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和精神文明办关于慈善文化进楼组工作的会议有关精神,按照市精神文明办《上海市文明小区创建管理规定(2011版)》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虹口区慈善文化进社区、进楼组工作,加强社区建设和完善社区管理、规范慈善楼组启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
(一)由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虹口区分会对将开展关爱互助活动的慈善楼组下拨一次性工作启动资金,每幢楼1000元,启动资金由区分会提供。
(二)启动后关爱互助金的来源,主要以楼组的居民自愿捐助为主,由慈善楼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募捐。
二、资金使用内容:
通过发展楼组(宇)的慈善事业,为共建和谐社区,倡导邻里间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风气,增进邻里的友谊。由各慈善楼组楼组长以“安老、扶幼、助学、济困”为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例如:
(一)营造慈善氛围,增强慈善理念的宣传等;
(二)节日期间组织楼组居民联欢、座谈会等;
(三)关心和探望楼组内大重病家庭;
(四)关心和探望楼组内空巢困难老人;
(五)关心和慰问楼组内优秀学生或困难家庭;
(六)其他有关慈善公益活动。
三、资金管理
(一)工作启动资金由该慈善楼组所在居委会设专人负责统一管理,按照规范的会计核算与管理,做到账目清晰,并每年定期向楼组全体成员公布账目,各街道镇慈善工作站定期检查。
(二)该款使用不得涉及工作经费,包括人员津贴、奖金、车费、餐费等。
(三)使用该款时应由楼组成员讨论,并由楼组长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四)购买物品等应开具正规发票,给予个人或家庭慰问金应本人签收,并由楼组长签字后方可到所在居委会入账报销。
(五)居委会需确定1名居委干部负责经费的日常管理,做好经费收支记录(包括后续楼组居民捐款),并建立使用明细台账。
二○一二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