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慈善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救助金专款专用,切实完善我区慈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实效,特制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嘉定区分会回访工作制度。具体如下:
一、回访范围
全区所有享受慈善救助的对象。
二、回访内容
1、救助资金是否按实发放到位;
2、通过街镇救助所发放给申请对象的救助资金签收情况;
3、受助家庭的实际困难情况是否得到缓解;
4、是否需要后续服务及其它救助;
5、受助家庭对慈善基金会工作的建议与意见。
三、回访方式
1、定期回访:在对受助者进行救助后的一月内进行回访,回访方法可以采取电话、入户或表式填写进行。
2、不定期回访:区救助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或各工作人员下街镇的安排,不定期对受助对象进行电话回访调查及对街镇回访记录材料进行检查。
四、回访工作要求
1、各街镇对救助对象至少进行一次回访。
2、上门回访一般有2名(或以上)工作人员,按照回访内容、要求,认真记录。
3、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均应填写《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嘉定区分会回访联系表》(见附件)。
4、回访结束后,各街镇适时开展回访数据统计并针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及时整改解决。
5、各街镇要严格程序、高度重视,确保我区慈善工作规范化运行,切实完善救助工作体系。
附:《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嘉定区分会回访联系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嘉定区分会回访联系表
街道(镇) 村(居委会) 年 月 日
受助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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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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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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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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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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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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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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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 、低收入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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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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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 、助困 、助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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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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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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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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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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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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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 、上门 、银行卡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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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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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 、电话 、表式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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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接待人与受助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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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母亲 、子女 、兄弟 、姐妹 、配偶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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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访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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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困难缓解情况:
2、目前情况:
3、建议: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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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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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基本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其他情况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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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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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人(接待人):
回访人:姓名(记录) 、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