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慈善捐赠物资的管理,充分发挥捐赠物资在救灾、帮困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捐赠物资管理部门
松江区经常性社会捐赠物资统一归口由松江区分会物资部管理。
区分会物资部通过各工作站对全区的捐赠物资实行分级管理,统一要求和统一验收标准,设立捐赠物资总帐和分类帐,严格做到帐、证(卡)、物相符,准确无误。
区分会物资部对各工作站实施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捐赠物资接受程序
区分会物资部和各工作站在收到辖区内居民或企事业单位的捐赠物资后,应当场进行清理登记,并出具统一收据。严格做到帐、证、物、收据一致。
各类捐赠物资需在各工作站按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分类、整理,用统一制作的包装袋进行包装,并按照上海慈善基金会物资管理中心的要求,运送至市物资中心有关仓库存储。
对企事业单位一次性捐赠的数量较大、使用价值较高、特别是成批新的物资捐赠等,先出具统一收据,并与捐赠方签订捐赠意向书,经价格评估后,另行开具“捐赠专用票据”,并颁发捐赠证书。
三、捐赠物资的变现
对不宜或不适合直接救灾、扶贫、济困的新的捐赠物资经价格评估后,可按规定进入区、镇、村级“慈善超市”进行义卖变现,并纳入区分会物资专用资金帐户,实行专款管理,接受市会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审查。
各工作站慈善超市的捐赠物资义卖变现资金必须全额上缴区分会物资专用资金帐户,按照“谁变现谁使用”的原则,由区分会统一购置助困物资下发进行慈善救助。
四、救助物资的发放
直接用于帮困的新的捐赠物资,由区分会物资部统一调配下发。各工作站对接受的下拨救助物资先造册登记,下发物资时必须有受助人签收单一设两份。发放完毕后一份归档,一份反馈区分会物资部备案。
五、捐赠物资的管理
各工作站必须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防火、防盗、防霉变,确保现金安全和助困物资的安全储存。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