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海口校长带学生开房事件,到湖南12岁女童被强奸生孩子当证据一案,再到广西留守女童遭十余名老人性侵,加上前不久曝光的河南2岁女童被幼儿园园长丈夫性侵事件,还有今年10月,扬州一名7岁女童遭侵犯反抗被杀……每一个案件细节都令人触目惊心,难以言表。
校长、老师、邻居家叔叔等等,这些曾经带给孩子们知识、安全感的群体,如今却多了一些讽刺的味道。在中国,每年到底有多少儿童遭受性侵,背后折射出怎样的社会现实?昨天,本报记者联合吴中区人民法院做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在我市的流动女童成遭性侵高危人群,特别提醒广大家长,请警惕伸向孩子们的“黑手”。
◆事件背景
全国各地性侵儿童案件逐年上升
8岁到14岁的孩子比较高危
今年六月,全国妇联公布了一份统计数据,数据表明全国各地投诉“强奸”幼女的个案,1997年下半年为135件,2000年上升到3081件,而在2000年到2004年,仅媒体公开报道过的,全国就有48名幼女遭受性侵害,2009年这一数据则上升至175人。
5月29日,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儿童安全基金“女童保护”项目发布的一份《2013-2014年儿童安全教育及相关性侵案件情况报告》显示,过去一年,我国仅被媒体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件就高达192起。这是2013年1月1日-12月30日全年曝光125起的1.536倍,曝光率也从2013年全年的平均2.92天曝光一起,加速到平均1.90天就曝光一起。
“此类案件隐蔽性较强,破案难度、非公开曝光的程度都较强,国际和国内学者已有共识,已被公开曝光的案件还只是冰山一角。”“女童保护”项目负责人介绍说,受害人群低龄化成为过去一年性侵案件的一个明显特征,过去一年,尤其以8岁到14岁的小学生居多。
据女童保护项目统计,被公开报道年龄的343名受害者中,8岁到14岁的有293人(含6名男生),占总量的85.42%,这一高比例数值,比2013年全年曝光性侵儿童案件受害者中的小学生占比81.15%又有所上升。另外,5岁以下的性侵受害者共4人,5-8岁受害者有38人(含1名男生),14岁以上的未成年受害者8名(含3名男生)。男童性侵案件同样值得社会警惕。《报告》统计显示过去一年,至少发生了6起猥亵男童案,已被证实的受害者就有10人。
◆苏州调查
过去三年,85.7%受害人为流动女童
81.8%的犯罪者为熟人
针对“儿童安全”的话题,吴中区法院对女童遭受性侵害情况进行了相关调研。据统计数据显示:过去三年,该院受理的女童遭性侵案件中,85.7%的受害人为随外来务工人员来苏的流动女童,81.8%的犯罪者为熟人,半数案件报案不及时,导致女童长期、多次遭受侵害。
流动女童成高危人群
记者了解到,2011年至2014年8月期间,吴中区法院受理“不满14周岁”女童遭受强奸、猥亵案件13起,21名女童受害,其中涉及流动女童的达11起18人。令人警醒的是,犯罪者多为“熟人”身份,侵害者包括邻里、亲属、父母的朋友、同事等。他们借助表面上的友善关系,在家长无暇看顾孩子时,更易接近被害人。
刚满7岁的乐乐,随打工的妈妈一起来到了苏州。因为工作时间不规律,妈妈经常将乐乐托付给同在苏州的表舅照顾。一天晚上,乐乐又住在舅舅家,在帮乐乐洗澡时,刚看过“黄片”的舅舅耐不住冲动对小乐乐实施了暴行,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
犯罪手段上,犯罪者往往利用儿童贪吃好玩的弱点施以诱骗。在一处建筑工地,4岁的琪琪和在工地干活的父母一起住在工棚里,平时最爱到隔壁李某的房间看《喜羊羊与灰太狼》。一天上午,父母都出门上工了,琪琪在李某房间看电视看得正高兴,只因李某说“不乖就不给看动画片”,她就毫无戒备地被掀开了裙子……最终李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半数受害人
未及时报案
不少女童遭受侵害后,或因年幼无知、或因耻于诉说、或因受到威胁,而不敢及时报案或告知家长。半数案件中,女童长期、多次遭受侵害,严重危害流动女童身心健康。
一工厂宿舍里,许多工人携家带口租住于此。王某的儿子浩浩和另几家的女儿是同学,年岁相仿的孩子们经常到王某家找浩浩,有时玩捉迷藏,有时一块儿写作业。由于妻子长期不在家,王某感觉十分压抑,为寻求刺激,2013年初开始,他找到机会就借故把儿子和旁人支开,趁女孩独自一人时对其进行猥亵。1年中,王某先后5次猥亵了5名女孩,而孩子们只是互相交流王叔叔对她们作出的“奇怪行为”,丝毫没有意识到事件的性质,更没有想到要告诉父母。直到今年初,其中1名女孩家长偶然得知此事,5家人才共同报了警。王某最终以猥亵儿童罪获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原因:家长无力监护,
防范教育缺乏
据调研人员介绍,流动女童年幼懵懂,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和分辨能力,又常脱离监护,是其遭受性犯罪侵害的主要原因。从个体因素看,幼龄女童生理心理发育尚不成熟,一些生活习惯、兴趣爱好很容易被心怀叵测之人利用。从家庭因素看,作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家长受限于自身教育水平和不规律的工作时间,使孩子因没有得到家庭的庇护和教育而易遭侵害。此外,家长疏于对女童的性知识、性安全和自我保护的教育,大部分受害女童缺乏对性侵害的分辨能力和防范意识,还有部分女童在遭到侵害后不能辨识其性质和后果,甚至不懂如何向家长表达。
◆背下童谣
儿童性权利保护有待完善家长和孩子一起记住这些要点
来自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数字显示,2002年有1.5亿女孩和7300万男孩(均18岁以下)经历了强迫性行为和其他形式的性暴力。联合国进行的一次关于虐待儿童的调查报告显示,各个国家都存在着家庭性虐待现象。在21个国家,其中大多数是工业化国家,多达36%的女子和29%的男子说,他们在幼年时期曾惨遭性虐。
采访中,吴中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马俐告诉记者,目前,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除了《刑法》中对侵犯儿童性权利的犯罪作出了明确处罚外,其它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规定对儿童的性权利进行特殊保护、禁止侵犯儿童的性权利。“比如,对于儿童性侵犯案件,在司法程序上还要设立特别的保护程序,主要表现在,刑事立案程序上对被害人的特殊保障制度、在侦查、询问、审判时对被害人隐私权的特殊保护制度、避免被害人受到‘二次伤害’制度、对被害人的补偿制度等。”
保护孩子安全,请家长和孩子一起记住下面这些要点。
性侵容易发生的空间
通常情况下,类似犯罪有四个特殊要素:时间、空间、氛围、技能。如果每个女孩子都知道它的高发时段,那么对你这一生的防范都是有益的。
据公安部门统计,比较容易发生性侵的地方是:
1.上学放学的路上;
2.在教室里;
3.你很熟悉的同学家里;
4.你的卧室中;
5.浪漫的、温馨的旅馆中。
因此,从空间角度来说,我们要防止单独的一个人,尤其要注意女生和男生独处一室时间不能过长。通常情况下,警方建议,男孩女孩独处一室不要超过30分钟。
有专家分析,这就是氛围——男孩到女孩家写作业,家里又没有家长,两个孩子在那里嘀嘀咕咕,30分钟以后,容易发生越轨行为。所以,女孩要是到人家家去写作业,到了30分钟,要学会说:“对不起,时间到了,我要走了。”这一句话女孩子们要记住。
被性侵之后怎么办?
下面这几个步骤,也请大家牢牢熟记。
遇到强奸怎么办:
保守秘密找医生毛发体液要取证受到侵害告亲人平复心情再报警我们要从各种案例中汲取教训,女孩子被性侵害以后怎么办?社会要伸出手来保护她们。首先是生理救助,有女孩子被性侵害之后要告诉她,赶快去看医生,比如说化验看看有没有性病感染,检查一下,给她保留证据特别是精斑、体液,保留了之后就是公安机关破案最大的证据,这叫生理救助。其次是法律救助要告诉女孩子遇到这种侵害,绝不能让那小子逍遥法外,一定要把他绳之以法。
这里还有一首小童谣:
“小小秘密藏心里,
谁也不能告诉你,坏蛋要是欺负你,告诉妈妈要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