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5日9:37 来源:慈善公益报 选稿:马芸
近日,民政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 版)》(以下简称《指南》),提出聚焦养老服务需求,健全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优化养老服务标准制度设计,加快关键标准制修订,注重标准实施应用,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指南》明确了三大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系统布局。优化养老服务标准供给结构,实现各级各类标准的衔接配套。广泛联合产学研用各方共同参与标准制定,增加标准有效供给。二是坚持需求导向。科学研判养老服务标准实施应用场景,按照急用先行、急需先用、系统推进的思路,加快标准制定应用、更新升级,提升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三是坚持动态优化。紧跟养老服务发展需要、老年人需求变化、养老服务行业转型升级,适时对标准体系作针对性动态调整。
此次发布的标准体系框架实现重大升级,分为服务通用基础、服务提供、服务保障、服务管理四个子体系,每个子体系均设置二级、三级指标形成完整闭环。其中,服务通用基础标准包括术语及符号标志、分类、数据、评估等内容,主要用于统一养老服务领域相关概念,解决有关养老服务的基础性、通用性等关键问题。服务提供标准主要用于规范养老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总体按照服务内容分类,并结合场景作出区分,包括生活照料服务、清洁卫生服务、膳食服务、健康护理服务、康复服务、精神慰藉服务、文化娱乐服务、委托咨询服务、适老化改造服务、新业态及其他等内容。服务保障标准包括人力资源、物质资源、技术方法等内容,主要用于规范支撑养老服务机构运行的保障要素。服务管理标准包括内部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主要用于规范支撑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质量监管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
在组织实施层面,《指南》提出三项关键举措。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要加强在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标准出台、规划实施、行业管理和社会力量动员等方面的沟通协作,确保统筹推进、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强化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与地方各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级行业协会等支撑力量的协调联动,以标准化促进养老产业生态建设。二是加快标准研制。加快养老服务发展重点急需、基础通用、转型升级标准的制修订,推动形成各层级标准协同发展新模式;遵循“应强尽强,能强则强”原则,对养老服务中涉及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标准设置为强制性标准;引导地方民政部门、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等与各级标准化技术组织加强合作,积极主动参与标准制修订;支持将行业发展急需、实施效果好的地方标准及时转化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养老服务标准体系。三是加大宣贯应用。充分发挥各级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以及养老服务机构等主体积极性,通过标准解读、操作演示、信息公示、应用指导等多种形式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标准宣贯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