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为民初心 全力推动社会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6年5月20日10:01 来源:中国社会报 选稿:丁纯醇

  《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以下简称《摘编》)系统收录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对于更加坚定有力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不断开创中国式现代化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事务工作涵盖殡葬管理、婚姻管理、残疾人福利、救助管理等多个领域,服务管理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学习《摘编》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提升社会事务工作水平、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

  深刻把握“政绩为谁而树”:坚持为民造福的工作理念,牢牢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共产党人干事创业的价值取向和根本目标,为各级党员干部立身做人、履职尽责指明了前进方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核心是站稳人民立场,关键是强化党性修养,根本是办好为民实事。社会事务工作兼具普惠性与特惠性,既面向千家万户覆盖婚丧嫁娶等日常民生,又聚焦残疾人、街面遇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服务对象从普通群众延伸到最边缘、最脆弱群体,业务范围贯穿群众从“生”到“逝”的全生命周期关键环节。每一项都直面群众、关乎民生、连着民心,没有小事虚事,都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要事。

  这就要求我们践行正确政绩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始终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坚决摒弃急功近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错误倾向,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象工程,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得民心的实事好事,切实以过硬政绩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彰显“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

  准确领会“树什么样的政绩”:强化担当锤炼作风,以过硬素养保障正确政绩观落地见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是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也是做好社会事务工作的价值追求。对于民政社会事务领域党员干部而言,创造高质量政绩,就是要创造务实为民、兜底有力、服务优质、长效惠民的实绩,真正把政绩体现在群众愁难问题的解决上、体现在特殊群体的幸福生活上、体现在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上。

  要创造坚守初心、对党忠诚的政治政绩。社会事务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作,更是严肃的政治工作,事关党的民生政策落地,事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必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化《摘编》精神学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记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把践行正确政绩观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事务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确保社会事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不折不扣把为民政策落到实处,以坚定的政治担当诠释对党忠诚。

  要创造求真务实、为民解忧的实干政绩。社会事务工作要坚决摒弃“重显绩、轻潜绩”“重眼前、轻长远”的错误观念,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担当,既要做好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实事,也要做实打基础、利长远的铺垫工作。社会事务工作直面基层群众,容不得半点虚假和敷衍,无论是殡葬改革、婚俗改革的稳步推进,还是残疾人福利政策的精准落实、街面遇困人员的救助管理,都要坚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深入一线摸清群众需求,找准工作短板,不回避矛盾、不畏惧困难,以钉钉子精神破解民生难题,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群众评判和实践检验。

  要创造严守纪律、干净担当的清廉政绩。社会事务工作直面群众、服务民生,工作纪律的好坏直接关系群众获得感。必须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严守纪律规矩,筑牢思想防线,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婚姻登记管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清正廉洁的作风、公道正派的形象,赢得群众信任和认可,让清廉底色贯穿工作始终、惠及广大群众。

  扎实推进“靠什么树政绩”:锚定民生履职重点,以正确政绩观引领社会事务工作提质增效

  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于把为民初心转化为具体工作行动,把政绩成效落实到民生服务的每一个细节。社会事务工作直接关联群众切身利益,必须紧扣正确政绩观要求,锚定殡葬管理、婚姻管理、残疾人福利、救助管理四项业务精准发力,摒弃虚功、狠抓实干,把每一项业务都做细做实做到群众心坎上,以专业化、精细化的业务履职,推动社会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真正创造为民惠民的实在政绩。

  深耕殡葬管理服务。殡葬工作事关群众身后权益,事关乡风文明与生态环保,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民生阵地,必须始终立足公益属性、弘扬文明新风。一是始终坚持殡葬公益惠民导向,深化殡葬改革,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扩大惠民殡葬政策覆盖范围,提升“身后事一次办”质效,坚决整治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服务项目、透明收费标准,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二是全面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培育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殡葬文化,支持公益性骨灰堂和生态安葬纪念园建设,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深埋等绿色生态安葬,推广无烟祭扫、网络祭扫、集体共祭等文明祭扫方式,推动殡葬服务从传统粗放向绿色人文转型。三是完善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展殡仪馆“五化”建设,提高公益性公墓规范化运营水平,强化殡葬服务人员人文素养培育,把人文关怀贯穿遗体处置、殡仪服务、安葬祭扫全过程,守护群众身后尊严,让殡葬政绩真正体现为民惠民、利民便民。

  优化婚姻管理服务。婚姻管理工作连着千家万户的幸福,是展现民政服务温度、践行为民初心的重要窗口,必须摒弃形式化、流程化的低效服务,聚焦群众办事便利度、体验感,打造有温度、高效率的婚姻登记服务。一是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效,加快建设全国婚姻管理信息平台与基础信息库,推进结婚生育落户“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婚姻登记机关“六化”建设,打造特色“幸福打卡地”。二是深化婚俗改革,建立高额彩礼、大操大办陋习治理长效机制,制定婚俗领域规范标准,依托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引导婚事简办。三是健全婚姻家庭辅导体系,规范婚介行业监管,全方位培树文明健康婚育新风,把便民惠民、移风易俗的实效作为政绩标尺。

  抓实残疾人福利保障。残疾人是社会最需要关爱和帮扶的特殊群体,残疾人福利工作是民政兜底保障的核心要务,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把残疾人的急难愁盼放在首位,做到精准施策、应保尽保、应助尽助。一是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健全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优化“跨省通办”“全程网办”便民服务,确保补贴足额发放。二是加大重度残疾人托养机构扶持力度,构建专业化托养照护体系。三是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搭建国家转介信息平台,深化“精康融合行动”,助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四是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完善产品目录与服务平台,提升配置服务水平,以暖心的务实举措,彰显社会公平正义,擦亮为民政绩底色。

  强化救助管理。救助管理工作是保障街面遇困人员基本生存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工作,最能体现为民初心和民生温度,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坚持应救尽救、温情救助,决不允许出现漠视困难群众需求、敷衍塞责的情况。一是健全区域一体化救助机制,统筹市县救助站资源优势,织密全域救助服务网络。二是提升救助机构效能,推动救助管理与精神卫生福利衔接,拓展心理抚慰、精神康复等多元服务,严守安全管理底线。三是常态化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强化部门协同,保障极端天气下受助人员基本生活,以尽责的担当,守住民生底线,践行为民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