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近五年来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1.97亿元

2021年1月25日9:36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作者:张雪芳 选稿:丁纯醇

  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人员,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副厅长边巴介绍,截至2020年,全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有13304人,其中集中供养7085人、分散供养6219人,特困对象有意愿集中供养率达100%。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将支出型贫困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单人户”形式纳入保障范围,建立低保渐退机制。

  出台兜底保障政策

  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近年来,西藏先后制定出台了《西藏自治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等一系列兜底保障政策,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

  边巴介绍,西藏建立困难群众救助兜底保障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实时监测,随时掌握易返贫等困难群众收入和生活状况变化情况,及时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将超出救助范围的群众退出社会救助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我区农村低保对象从2015年底的32.03万人下降到目前的12.8万人。

  此外,西藏相继制定出台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制度。

  提高兜底保障标准

  不断加强救助资金投入

  边巴介绍,西藏城乡低保标准已经从2016年每人每月640元和每人每年2550元分别提高到2020年的847元和4713元,年均增幅分别达7.5%和15.2%;集中供养和城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2018年实施以来的每人每年11700元提高至2020年的每人每年13213元,增幅达11.5%。五年来不断加强社会救助资金投入,累计落实社会救助资金 63.77亿元。

  近年来,西藏逐步规范特困人员救助认定工作,落实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通过开展特困供养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将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集中供养,并落实好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截至2020年底,我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13304人,其中集中供养7085人、分散供养6219人,特困对象有意愿集中供养率达100%。

  西藏还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全面推开“救急难”工作,将遭遇特殊困难的群众全部纳入了临时救助范围,优化和简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提高救助标准。五年来,共对9.57万人次实施临时救助,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97亿元。

  尽快出台相关措施

  推动构建综合救助格局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西藏民政部门将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不摘”的要求,将继续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制定加强民政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返贫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动态监测农村低收入人口。将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

  边巴介绍,下一步,还将尽快出台《西藏自治区贯彻〈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若干措施》,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推动构建综合救助格局。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制定完善低保审核确认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指导各地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落实低保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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