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7日0:45 来源:扬州网 选稿:丁纯醇
泰有爱,播撒爱。十年来,泰州民政坚决担起“勇挑大梁”的民政责任,在弱有所扶、困有所帮、老有所养、幼有所育、残有所助、逝有所安等方面取得新成效,用实干和奋斗浇灌出老百姓更加灿烂的“幸福之花”,用自身“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泰州,一个古老的历史文化名城,底蕴深厚,也是一座宜居的幸福之城。党的十八大以来,泰州民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弱有所扶、多元善治和惠民利民,锐意进取、奋楫笃行,兴办了一批民生实事,解决了一批民生问题,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谱写了民生幸福新篇章。
突出弱有所扶
完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泰州市坚持问题导向,在建立制度上出实招,在精准救助上下实功,在政策落地上见实效,织密基本民生保障网。
十年来,泰州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健全,建立健全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等制度;稳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今年7月1日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70元,特困人员供养、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与低保标准联动调整。2012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救助资金64亿元,实施临时救助91万人次,3.4万名困难群众纳入城乡低保,2.7万特困人员纳入救助供养范围,5.2万困难残疾人、5.1万重度残疾人享受生活或护理补贴;全面完成兜底脱贫任务,对全市10.44万建档立卡人口中的4.39万人给予救助兜底脱贫;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十年来共实施救助21529人次,帮助435人寻亲成功,为65名长期滞留人员办理落户安置。
泰州民生保障更加精准,推行后台政府统筹指挥、中台数据智慧联结、前台各方合力参与的“三台联动”模式,探索建立救助政策、救助信息和救助力量等高度集成的大救助体系,提升社会救助的统筹性、实效性。在全省率先出台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办法,全面开展集中认定和动态监测。深入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共排查特殊困难群体12.7万人,确定需要跟踪帮扶重点对象3782人。建立完善“3+4+N”困境儿童精准排查和保障模式,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发现,变粗放救助为精准施策,变单一保障为多元关爱,民政部简报向全国推介,泰州市民政局荣获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多年来,泰州充分发挥慈善救助补充作用,坚持“输血””式救助与“造血”式帮扶并重、临时救助与项目救助并举,开展“泰有爱·慈善一日捐”“泰有爱·泰州公益日”等慈善活动,近三年来共募集资金约2496万元;提档升级“泰有爱·慈善社工站”,以街道为服务半径,精准掌握所在街道贫困群众基本情况,打造身边的慈善供需对接窗口、困难群众庇护场所,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截至目前,全市88个乡镇(街道)慈善社工站共投入资金624.83万元,承接项目285个,联动志愿者4万多人,受益群众2万多人。
突出多元善治
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改革
十年来,围绕建设更有温度和质感的幸福家园,泰州市持续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不断提高城乡社区功能品质和治理水平,让群众生活得更舒心、更安心。
泰州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的实施意见》和《市区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市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完善社区治理政策体系。在全省率先出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方案,制定20条示范点建设引导标准,大力开展城乡社区邻里中心“五美驿站”百家示范工程建设,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强化资源整合和功能融合,在全市打造120个示范项目。按照省定标准抓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建设,累计投入4亿多元对700多个城乡社区落实补助资金。开展社区工作名师遴选,实施“青蓝工程”,发挥名师带徒“传帮带”引领作用,全面提升社区工作者能力和水平。突出“唯实唯勤”导向,开展基层减负“136”专项行动,社区“减负增效”成效明显。
多年来,泰州注重激发基层民主自治活力,顺利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乡贤议事、红白理事会等作用,打造民主协商示范点112个,优秀村规民100多个,“自治+”优秀案例156个,形成“民事民商民议”的良好局面;制定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等文件,梳理形成村级事务权力运行基础清单及重点事务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优化“三务”公开目录清单。
泰州不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力度,截至目前,全市社会组织总数6492个,较2012年增长118%。十年来,泰州成立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严格查处违规设立分支(代表)机构行为,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466个;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开展“强社引擎”社会组织能力提升系列培训,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民办非企业单位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和各市(区)财政每年分别安排500万元和不低于200万元的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投入近1000万元持续开展“四型”特色社区公益服务活动,扶持150多个社会组织为200多个社区、8.5万群众提供“适销对路”的服务;主动策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投入400多万元实施“星火成炬·双助四促”公益项目,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
突出惠民利民
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
十年来,泰州市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可持续方向,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多年来,泰州积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制定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出台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医养融合、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以及一系列配套政策。2012年以来,泰州建成各类养老机构162家,城乡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68个,养老床位54341张,比2012年增加37830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42.6张;投入8000万元,建成8000平方米的市老年活动中心,每天接待600人次,每年培训2000人次,填补了市区老年人集中活动场所的空白;出台助餐点建设和老年人就餐补贴政策,对特困、低保老年人和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分别给予4元/餐、2元/餐的补贴,建立配餐、送餐体系,满足老年人的助餐需求;建成“泰有福”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组建养老服务联盟,荣获全市改革创新奖一等奖;发放市区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机构托养券”“社区照护券”“邻里互助券”,扩大政府购买上门服务范围,全市接受上门服务居家老人数达21.8万。
同时,泰州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离婚登记省内通办,婚姻登记所有业务全市通办;出台《全市婚俗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兴化市婚姻登记处入选省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海陵区婚姻登记处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姜堰区婚姻登记处创成国家5A级婚姻登记机关。近年来,泰州建立完善殡葬保障制度,编制《泰州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泰州市区殡葬设施布局规划》,出台《泰州市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2019年以来新建改扩建近百个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乡镇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覆盖率达100%;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调整优化惠民项目,扩大受益人群。积极推进移风易俗,推行丧礼、葬礼、祭礼三礼殡葬文化习俗,姜堰区入选江苏省丧葬礼俗改革试点地区。
泰州区划地名管理更趋优化,组织实施兴化市、姜堰区和海陵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优化全市乡镇街道设置;完成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并进行标准化处理221条,实施地名文化工程,设置历史地名保护标志,传承历史、留住乡愁。建成区划地名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区划地名工作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站在新起点上,展望未来,泰州民政系统将永葆初心,脚上沾满泥土,心中沉淀真情,在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中书写精彩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