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1日9:57 来源:公益时报 选稿:马芸
日前,上海市民政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上海市老年人助医陪诊服务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通过试点,发展一批规范提供陪诊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和陪诊师队伍,探索形成老年人助医陪诊服务流程、收费机制和监管举措,总结提炼相关工作规范标准,推动本市老年人陪诊服务规范发展。
根据《方案》,为聚焦老年人陪同就医需求,上海将在浦东、杨浦、松江、徐汇、长宁、普陀、静安、虹口、黄浦等区开展试点,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助医陪诊服务。试点范围包括收住老年人的养老机构、长者照护之家,和具有一定数量陪诊师、具备常态化专业服务能力的专业性日托、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等。
《方案》明确了三项试点任务。
一是夯实试点基础。指导各养老服务机构细化制订并完善陪诊服务内容。试点区民政局根据市民政局统一安排,在相关行业组织的支持下,组织培训机构、大专院校等开展陪诊师培训以及考核。积极发动养老服务机构的护理员、内设医疗机构护士,以及老龄专业社工、养老顾问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与培训。
二是建立管理机制。《方案》提出,加强工作协同。试点区民政部门、卫健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协同合作,探索陪诊师与门诊服务台、院内志愿服务活动之间的对接沟通机制。探索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保障机制。支持各试点区将专业陪诊服务纳入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服务内容,做好低保、低收入等困难老年人的兜底保障。
鼓励各试点区、街镇结合购买服务等形式,为80岁以上高龄、独居等特定对象提供低偿、普惠的助医陪诊服务,以及通过社会公益慈善资源,为老年人助医陪诊服务提供一定资助。
三是完善服务保障。鼓励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协助老年人申请陪诊服务。各试点区可依托“沪助养老时光汇”平台开展“医路相伴”项目,支持经过陪诊师专业培训的青年志愿者和低龄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陪诊服务,服务时间储入其在“沪助养老时光汇”中的个人账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兑换陪诊服务,形成互助养老的良好氛围。
在各区实践基础上,市民政局组织制订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陪诊工作指南和服务规范,推广应用《陪诊服务规范》《陪诊师从业技能要求》等团体标准,并制订相关地方标准。探索制订助医陪诊服务质量监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