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7日8:16 来源:天眼新闻网 作者:罗华 选稿:丁纯醇
当一个家庭因案件陷入绝境,司法救助如一束光,照亮他们前行的路。近年来,贵州司法机关通过一系列创新实践,让这项充满温情的制度在贵州大地开枝散叶。
受困家庭感受司法温暖
在黔西南某地,女孩小芳(化名)遭受侵害后,陷入深深的心理阴霾中,而贫困的家庭也无力承担其高昂的心理治疗费用。就在这时,检察机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1万元救助金的及时发放,解了她的燃眉之急。随后,检察机关联动妇联、教育等部门,为她搭建起长期心理支持和就学保障的安全网。
检察官向被救助者发放司法救助金
进城务工人员老王,因一场工伤失去劳动能力,家庭顿时没有了经济支柱。雪上加霜的是,涉事企业已倒闭,赔偿希望渺茫。面对“执行不能”的困境,5万元司法救助金成了老王家的“救命钱”。更让老王感到温暖的是,法院与人社部门联动,为他提供了一个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公益性岗位,帮助这个家庭实现了从接受救助到自我造血的转变。
司法救助为谁点亮?
司法救助,这项被称为“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制度,为谁而设?
检察官表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四类人群可以申请司法救助:一是刑事犯罪受害致重伤或死亡的被害人;二是因举报、作证遭受打击报复的人员;三是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但被执行人无力支付的申请执行人;四是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案件的受害人。
申请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首先是身份特定,属于上述四类人群之一;其次是经济困难,难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最后是程序合规,需向办案机关提交申请并通过严格审核。
近年来,贵州司法机关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推动司法救助实现三个重要转变:
救助方式从“单一经济救助”迈向“综合多元帮扶”。通过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司法救助与民政、教育、人社、卫健、妇联等部门的帮扶措施形成合力,为受助者提供全方位支持。
救助理念从“被动等待申请”升级为“主动发现救助”。司法机关特别关注贫困户、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主动排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确保“应救尽救”。
救助目标从“一次性输血”转型为“持续性造血”。通过“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就业帮扶”等创新模式,帮助受助者重拾生活信心,恢复自我发展能力。
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446件,审结1377件,决定救助1201件,累计救助2033人,发放救助资金5013.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