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扎实推进高质效司法救助

2026年4月7日9:53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作者:吴良艺 邓婷尹 谭晓纯 选稿:丁纯醇

  9669人,1亿余元。“十四五”以来,这组数字像一股暖流,悄然淌过八桂大地的田间地头、深山远寨。它一头焐热了因案致困群众的心,一头点燃了乡村振兴的希望之火。

  “广西检察机关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司法救助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专项活动,立足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作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严丽萍介绍,“十四五”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共救助966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亿余元,有效防止了一大批农村地区当事人因案返贫致贫,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精准发现

  让司法救助“不缺席”

  此前,龙胜各族自治县发生一起刑事案件,龙胜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该案导致余某等17户56名被害人家庭住房损毁、生活陷入困境,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将该案救助线索移送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因被救助人人数多,为加大救助力度,解燃眉之急,龙胜县检察院第一时间上报,自治区、桂林市、龙胜县三级检察机关“拧成一股绳”,联合开展救助。

  救助联动,不止于检察机关内部。检察机关主动协调乡政府和县民政、妇联、残联、教育等部门,为被害人织起一张涵盖经济救助、生活安置、就业帮扶、教育支持等多方位的“兜底网”。如今,余某和乡亲们陆续搬入新居,孩子们重返校园,部分劳动力在帮扶下实现了就近就业。

  “司法救助的第一步,是如何找到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自治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副主任韦家锋介绍,广西检察机关通过深化内部衔接、加强外部联动、应用数字模型等方式,多措并举拓宽司法救助线索渠道,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持续精准施策,确保检察办案环节“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办案中,广西检察机关构建一体履职救助格局,坚持“一盘棋”工作理念,强化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与其他检察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内部线索移送,帮助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得到救助。

  内部聚力之外,外部联动同样紧锣密鼓。广西检察机关与农业农村部门共同搭建司法救助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平台,加强信息和工作联动,畅通线索移送渠道。

  数字赋能为精准救助提供了新的突破口。广西检察机关推动数字赋能精准救助,依托司法救助服务乡村振兴实体化工作平台,探索、运用大数据赋能类案救助模型,充分挖掘救助线索、精准锁定救助对象,弥补传统线索排查方式短板,拓展救助渠道,实现应救尽救。

  多元帮扶

  从“输血”走向“造血”

  发现线索只是起点,如何让救助效果最大化,才是检验司法救助成色的“试金石”。

  “广西检察机关不满足于‘给钱了事’,而是主动联合农业农村、妇联、教育、民政等多部门‘抱团发力’,为每个因案致困的家庭量身定制‘个性化’帮扶方案,实现从‘输血’到‘造血’的跨越。”韦家锋介绍。

  在都安瑶族自治县,居民黄某的遭遇令人揪心。丈夫苏某某在一起刑事案件中遇害后,这个家庭陷入困境:年过七旬的婆婆、5个尚在读书的孩子,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了黄某的肩上。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加害方没有赔偿能力。

  广西三级检察机关迅速启动联合救助机制,在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同时,一张由多方编织的“暖心网”悄然铺开:县妇联邀请心理咨询师上门,帮助黄某抚平创伤、重拾生活信心;县乡村振兴局根据她外出务工的意愿,精准推送岗位信息和技能培训;县农业农村局支持家中老人在家发展养羊产业,并协助申请产业奖补。

  “现在我有工作,婆婆养了羊,孩子们上学也有了保障。”回访时,黄某眼里闪着泪光,她给检察官送上锦旗,女儿苏某也给检察官寄来一封手写的感谢信。一面锦旗、一封信,写满了这个家庭从“绝望”到“希望”的转折。

  广西检察机关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的密切协作,构建全链条、立体化司法救助体系,进一步加大检察办案过程中对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帮扶力度,针对每个家庭的实际困难,从产业扶持、就业指导、教育保障、心理疏导等方面精准施策,真正让被救助家庭能实现“自主造血”摆脱困境。

  在强化与农业农村部门协作的基础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联合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人社厅、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完善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综合运用经济救助、教育支持、心理干预等多种形式,开展精准救助多元帮扶,推动司法救助更好融入社会救助格局。

  回访监督

  促司法关怀“见长效”

  “小新、小科,生日快乐!虽然你们的父母不能看着你们长大,但是别害怕,还有很多叔叔阿姨在关注和守护你们健康成长……”近日,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妇联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检察开放日活动,并为受司法救助的儿童小新、小科举办生日会。

  2022年8月,小新、小科的父母在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害,小新、小科变成了孤儿,生活陷入困境。经走访调查,邕宁区检察院了解到,小新、小科目前由叔叔抚养,但叔叔除了要抚养小新、小科,还要赡养老人和养育自己的孩子,生活非常困难。因加害方不具备赔偿能力,案发后未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任何赔偿,南宁市、邕宁区检察机关迅速启动司法救助,为兄弟俩申请到救助金,并申领事实孤儿待遇和低保、减免学杂费等。

  “我们会持续做好两个孩子的回访与帮扶工作,给予困境儿童切实的温暖,带给他们生活的希望。”邕宁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负责人曾华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如今,检察官和妇联工作人员定期回访,为他们办生日会,让缺失父母之爱的孩子依然能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据悉,“十四五”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始终践行“一次救助、长期关怀”工作理念,联合农业农村、妇联等对获得司法救助的困难当事人进行回访,持续跟进帮扶落实情况,积极衔接“可持续”的社会救助,动态调整帮扶措施,切实缓解当事人生活困难。2024年以来,对1137名被救助人集中回访,跟进解决困难145个。

  同时,广西检察机关探索建立救助资金全流程监管机制,对未成年人、无完全行为能力人等特殊救助群体,联合金融机构、村委等量身定制资金监管方案,分时、分批、限额发放,确保专款专用。

  严丽萍表示,在个案办理之外,广西检察机关还以司法救助案件办理为契机,系统梳理类案情况,积极运用“司法救助+检察建议”融合履职模式,促进“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让司法关怀从一家一户的暖心帮扶,延伸为助力乡村善治的长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