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献血条例》6月起施行 明确"三免"政策

2026年4月9日9:27 来源:澎湃新闻网 作者:段彦超 王鹤翔 选稿:丁纯醇

  6月1日起,《河南省献血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明确,无偿献血累计1000毫升以上的,本人临床用血将终生免费。《条例》规定,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和与献血相关的采血、供血、临床用血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现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于1999年颁布实施,已运行26年。随着临床用血需求持续增长,前述《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需要。澎湃新闻注意到,此次出台《条例》的无偿献血者用血减免政策,相比前述办法显著升级。

  在此前《办法》的第二十四条列出了五项表彰或奖励情况,包括:献血累计一千毫升以上的个人;超额完成年度献血计划的单位;在献血宣传、教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在医疗用血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其他在献血、采血、供血和医疗临床用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但该《办法》未对奖励进行细化规定。

  《河南省献血条例》则明确了阶梯式优待标准:献血量累计不满800毫升的,献血后5年内可免费使用本人献血量3倍的血液,5年后等量使用;800毫升以上不满1000毫升的,10年内免费使用所需血量,10年后免费使用本人献血量3倍的血液;累计达1000毫升以上的,本人临床用血终生免费使用所需血量。同时,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可以合计免费使用献血者献血总量等量的血液。

  关于“三免”政策,《条例》还规定:在河南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察费。

  澎湃新闻梳理公开资料发现,我国各地对无偿献血者的用血优待政策各有侧重,但核心逻辑一致:献血量越高,优待力度越大。

  根据各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办法与献血条例,多省份将“本人终身免费用血”的门槛设定在累计献血800毫升至1000毫升之间。例如,江苏、四川、青海、新疆等地要求满800毫升;河南、安徽、云南、陕西、宁夏、内蒙古等地则要求满1000毫升;浙江的门槛最低,累计献血满400毫升即可终身免费用血。

  在倍数减免方面,各地普遍设置了献血后5年内按献血量3至5倍减免、5年后等量减免的过渡期。例如,上海规定献血后5年内本人可按献血量5倍免费用血,5年后按献血等量免费;江西则实行5年内3倍、5年后等量的阶梯政策。

  此外,“三免”政策已在江苏、浙江、山西等多个省份落地,其中江苏、浙江等地的荣誉证持有者可在全省范围内享受免费公交、免门票游览、免门诊诊查费等福利。山西太原实行“献血一次,‘三免’一年”的做法。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介绍,国家目前已实现“血费减免一次都不跑”的全面落实落地,依托微信“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小程序建成全国血费跨省异地减免平台,全国所有血站均已接入该小程序血费减免模块。无偿献血者无论何地献血、何地用血,均可线上办理血费减免,跨省异地减免也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