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上海市慈善之星”评选活动公告

2015年7月6日14:37 来源:上海市慈善基金会

  自2003年起,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已连续开展了六届“上海市慈善之星”评选活动,共计评选出256名“上海市慈善之星”。他们活跃在社会各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始终以传播慈善文化为己任,彰显乐善好施、承担社会责任的奉献精神。

  为进一步营造“人人做慈善,行行可慈善”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上海慈善事业发展。现决定开展第七届“上海市慈善之星”评选活动,发掘2014—2015年度涌现出的,能够代表现代慈善发展方向的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第七届“上海市慈善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领导统筹评选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具体事务。成立第七届“上海市慈善之星”评委会,负责评选第七届“上海市慈善之星”和“慈善之星”提名奖的审核与筛选工作。

  主办单位: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支持单位: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工作党委、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协办单位:上海报业集团、上海广播电视台、东方网、新民网

  承办单位:第七届上海市“慈善之星”组委会办公室、《至爱》杂志编辑部

  二、评选人数

  通过各方推荐,初选候选人80名,从中评选出30名“上海市慈善之星”,其余50名获提名奖。

  三、评选条件

  1、“上海市慈善之星”集体评选条件

  (1)长期以慈善捐赠和志愿服务等形式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用爱心感召集体内外共同做慈善,并切实帮助到受助对象解决了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的困难。

  (2)为推进上海慈善事业发展、传播现代慈善理念、实践慈善组织专业化运作,为现代慈善的传播和实践作出过突出贡献或特别有益的尝试。

  (3)长期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需求,积极对接社会资源加以解决,并已经取得了一定社会影响力。

  (4)积极把慈善理念融入集体文化,鼓励集体成员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社会慈善公益形象好,履行公民的社会责任,在行业中有较高威望,带动其它社会力量参与慈善。

  评选材料要求内容详实、事迹感人,要求候选集体提供简要事迹材料200-300字,详细事迹材料要求在1000字以上。

  2、“上海市慈善之星”个人评选条件

  (1)长期以慈善捐赠和志愿服务等形式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用爱心感召身边群体做慈善,并切实帮助到受助对象解决了生活、学习、工作方面的困难。

  (2)在推进上海慈善事业发展、传播现代慈善理念、实践慈善的专业化运作。为现代慈善的传播和实践作出过突出贡献或特别有益的尝试。

  (3)长期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需求,积极对接社会资源加以解决,并已经取得了一定社会影响力。

  评选材料要求内容详实、事迹感人,要求候选个人提供简要事迹材料200-300字,详细事迹材料要求在1000字以上。

  3.在评选中如确有需要,经组委会讨论可设特别奖。

  四、评选办法

  1、上海市民及社会各界人士可向各主、协、承办单位推荐或自荐,所有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审核真实性后报组委会。

  2、经评委会初审确定80名候选人,通过报纸、网络、微信等平台较为集中地进行宣传报道;《新民晚报》、上海慈善网(www.scf.org.cn)和《至爱》杂志将在2015年10-11月集中刊登候选人名单、事迹及选票;东方网、新民网、“蓝天下的至爱”微信号(微信号:ltxdza)等平台将同步开辟投票通道,各有关方面回收选票后,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选票的汇总统计工作。

  3、综合市民投票结果,经过评委会审核,评选出30名第七届“上海市慈善之星”,报组委会审定。评选结果将通过《新民晚报》、东方网、新民网、上海慈善网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4、一旦发现慈善之星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组委会有权撤销该候选人参评第七届“上海市慈善之星”的资格。

  五、时间安排

  自2015年7月起至2016年1月“蓝天下的至爱”爱心大放送当天同步结束,共分为六个阶段,分步实施。

  第一,动员和推荐阶段(2015年7月上旬—8月上旬):通过上海慈善网及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会议及发文形式布置开展第七届“上海市慈善之星”评选工作;社会各界推荐和自荐的申报材料,经由市慈善基金会各区县分会、各区县文明办核实后,报组委会办公室。

  第二,汇总和整理初审阶段(2015年8月中旬—9月下旬):组委会办公室将推荐材料汇总、整理后报评委会初审,确定“上海市慈善之星”入围对象。

  第三,投票和宣传阶段(2015年10月):市慈善基金会和各区县分会扩大宣传,利用东方网、新民网、上海慈善网、微信平台等协办媒体正式开通投票页面,接受投票;

  第四,选票汇总统计阶段(2015年11月):汇总统计网络、纸质选票。

  第五,评委会审核、组委会审定阶段(2015年12月上中旬):综合社会投票结果,经评委会审核,评定出30名第七届“上海市慈善之星”排序表报组委会,由组委会确定结果后,上报理事会最终审定。

  第六,公示、表彰阶段(2015年12月下旬—2016年1月中旬):11月下旬《新民晚报》公示当选名单一周;2015年12月—2016年1月中旬,在“蓝天下的至爱—爱心全天大放送”中为第七届“上海市慈善之星”颁奖。同时通过媒体及各慈善专栏重点宣传第七届“上海市慈善之星”事迹。

  六、推荐途径

  第七届“上海市慈善之星”报名表下载网址:www.scf.org.cn

  第七届“上海市慈善之星”提名邮箱:zhiai_sh@163.com;

  第七届“上海市慈善之星”提名资料邮寄地址:长乐路672弄33号E座(邮编:200040);收件人:《至爱》杂志编辑部

  第七届上海市“慈善之星”提名热线:021-54045981;

  附件下载:个人报名表  单位组织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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