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2021年10月13日9:45 来源:中国社会报 选稿:马芸

  良法为民,善治爱民。作为民政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民政部《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化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让民政领域社会治理法治化进一步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据可考,对各地民政部门和民政工作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法治意识,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提出了更高要求。

  强化政治性,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广大民政工作者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来。要从政治高度审视民政法治建设,牢记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深刻认识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是为了更好履行民政工作的职责使命,为民谋良法行善治,更好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推进民政法治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关键少数”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强化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运用法治思维想问题、谋发展、做决策、办事情,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挑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担当,抓好任务落实。

  突出群众性,坚持人民立场。群众性是民政工作的基本属性,人民立场是民政法治建设的根本立场。民政法治建设的每一步都关系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把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开门立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做好立法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公开促公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常态化公开,让服务对象在每项民政工作的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体验到法治社会的公平正义,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紧扣时代性,坚持科学态度。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今天,民政法治建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各级民政部门要紧跟党中央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新期盼,紧扣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新要求,明确民政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推进职能转变和权力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构建更加完备成熟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民政立法、“放管服”改革、权力监督、执法、社会治理法治化、依法应对突发事件、民政法治建设数字化等方面的短板弱项,细化措施、久久为功、重点解决。要对标“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围绕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贯彻落实民法典等,系统谋划部署推进民政法治建设。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总要求,防范化解风险,为推进民政现代化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注重协同性,坚持统筹推进。加强统筹协调是推进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的“关键一招”。要坚持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在推进科学立法和职能转变的同时,紧密联系民政实际,加强社会组织、城乡社区依法治理,推进依法治理与法治宣传教育深度融合,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机统一的良好氛围。各级民政部门要努力推动与其他社会主体的良性互动,及时向党委政府请示报告,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最大限度地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作用,推动解决基层民政法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打通民政法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推进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是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一环,是实现高质量、现代化民政的必由之路。让我们致知力行,时刻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不断深化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善用法治思维,为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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