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领导、好老师、好大姐——忆铁迪同志

2026年4月21日11:10 来源:《至爱》杂志2026年4月刊 作者:冯国勤

图像2009年6月20日,第三届理事会第九次会议上两任领导握手交接

  2026年3月7日清晨,市委办公厅告知我铁迪同志因病于凌晨逝世,一阵悲痛不由向我心中袭来,我为失去一位好领导、好老师、好大姐而深感痛心。

  我和铁迪同志相识于上个世纪90年代,当时我还在郊县工作。小平同志视察南方讲话后,有一天,我接到时任铁迪同志秘书于明黎同志电话,她告诉我铁迪同志明天要到嘉定来看我,并和我谈谈。我随即就问要做什么准备和安排吗?她说,书记讲了,不要做任何准备。当时我也没有多问。

  第二天一早,铁迪同志就到了嘉定县委办公室,她一边亲切地和办公室同志问好打招呼,一边走进了我的办公室。她说,你们县委办公室倒蛮俭朴干净的。随即便坐下很和蔼又亲切地对我说:“国勤,今天我来,想和你聊聊。” 当时我脑中的反应就是领导想和我聊什么呢?她详细地询问起 了县里情况,我一一做了汇报,而她却认真不停地在本子上做记录。这中间她关切地问起了郊县交流干部的工作有什么困难等等诸多细心又暖心的问题。我觉得和她谈话可以敞开心扉、毫无拘束,谈话中处处体现了她对干部在政治上的严格要求、工作上的指导帮助、生活上的关心关爱。和铁迪同志的这次谈话,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和帮助,也使我对组织充满信任和感激。不久,我就接到通知,让我到市委办公厅报道,但还兼任嘉定县委书 记,直到撤县建区。

  上世纪90年代初,小平同志向上海提出了“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要求。当时,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时期,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发展不协调、不和谐的矛盾较为显现 。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的压力和难度较大,亟须形成政府救助和社会帮困相互补充、相互支持,一体化的保障服务和管理格局。铁迪同志时任市政协主席,她见此情况毅然挺身而出,建议成立上海市慈善基金会。 当时社会上对“慈善”二字的认识有差异,还存在着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但铁迪同志坚持身体力行、身先士卒,四处拜访、解说,积极努力争取,不断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依靠 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理念,以及“安老、扶 幼、助学、济困”的宗旨,积极宣传慈善对实现共同富裕的作用和推动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 在中央领导和市委主要领导的关心下,在铁 迪同 志的坚持和努力下,1994年5月7日,上海率先成立了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在全国起到了开拓和引领作用。在她的领导和关心下,上海市慈善基金 会至今已有33个年头,共筹资已过211亿人民币, 救助各类困难人员达6044万人次。为此,她荣获 “ 首届中华慈善人物奖”“中华慈善贡献奖”和“首届上海慈善特别贡献奖”。这也是她几十年如一日躬耕慈善、无私奉献的生动写照。有一次, 在慈善活动中,时任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亲切地称她为大姐,并极其慎重地说了一句:“她是我们班 子中的老大姐 。”在以后与铁迪同志一起工作相处中,我深深体会到了铁迪同志作为大姐的光辉形象。有一次我陪时任中央领导同志视察上海再就业工作,他见到铁迪同志后马上快步向前,并亲切地握住她的手,问了句“大姐,你好吗?”可见,铁迪同志真是我们的好大姐。

  上世纪90年代,上海城市建设飞速发展,城市面貌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在城市交通和社会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薄弱环节。其中“三车”(即指当时的残疾人用车、黄车、黑车)车型混 乱、车容不整,违规行车、事故和矛盾频发,广大市民和中外游客对此意见纷纷。在90年代后期,市委市政府经过近半年调研准备,专门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牵头研究实施全市“三车”整治的总体方案,确立“依法整治,分类施策,民生保障”的原则,并要兼顾整治成效和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明确了整治范围、目标及各部门职责。这样,就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对《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上海市道路交通条例》两项法规予以修订、审议、颁发。这两项文件,市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同志已进行了认真的沟通和修改,但在残疾人保障金和办法的颁布施行上,他们觉得有点把握不住。我就向时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的铁迪同志汇报。铁迪同志认真听完我汇报后,她既像长者又像老师对学生一样, 充满着信任和希望,亲切地对我说:“这两个法规的修订,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市、依法保障、依法管理的原则,并通过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把城市交通管理和社会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只要有利于这两项工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坚决支持!”我听完后十分感动!连声说谢谢!停了会儿,她语重心长地又对我说:“这两项工作既要积极又要慎重,希望准备工作更充分 一点,实施方案更周密 一点,具体部署更稳妥一点,解决矛盾更细致一点。” 不久,在她主持的市十一届人大第十一次会议上通过了这两项办法,为了有利于工作的推进开展,在《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 法〉办法》中的第五章第二十八条,加上了“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在第九章第四十六条,专门写了“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这两条的修订和增加,为全市积极稳妥地解决“三车”矛盾,加强城市交通和社会管理具体实施既提供了法律保障,又有利政府部门的操作实施。在市人大颁布的法律文件中,能专门如此表述的可谓不多。这正说明了铁迪同志,敢于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境界和崇高精神。为此,这项工作从市人大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后不到半年就圆满 地完成。

  上世纪90年代,我和铁迪同志这三次深度交往,她留给我好领导、好老师、好大姐的光辉形象极为深刻 。现今她已离我们而去,但永远活在我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