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说中国慈善管得多,看看美国法律怎么管

2015年12月21日14:35 来源:中国公益研究院慈善法律研究中心

  提要

  美国如何监管慈善组织?美国慈善组织享受免税资格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图像

  美国慈善组织的主要法律形式

  作为联邦制的国家,美国的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对慈善组织都具有管辖权。我们所熟知的501(c)(3)组织,以及美国《国内税法典》501(c)条规定其他类型的免税组织的免税资格就是由联邦层面的国家税务局(IRS)监管。而不同法律形式的组织的成立和登记则在州一级的政府进行。

  注:一般的免税组织与慈善组织在税收待遇上的重要区别是,一般而言,免税组织只享受自身收入的免税;而慈善组织不仅享受自身收入免税而且向其捐赠的人能够享受税前扣除。

  例如:

  ABC基金会(ABC Foundation),其法律形式是非营利法人(Nonprofit Corporation),故这个组织成立与登记由州政府管辖;而如果其要申请慈善组织资格从而获取税收优惠,则应当向联邦层面的国家税务局(IRS)申请。经税务局认定后获得慈善组织资格。

  想要在IRS获得501(c)(3)慈善组织资格,除组织的目标符合501(c)(3)所规定免税目的(包括慈善、教育、宗教、科学、文学、举办国内或国际体育竞赛、防止虐待儿童或动物、公共安全测试等)范围之外,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以免税目的(慈善目的)成立

  2)以免税目的(慈善目的)运营

  3)无个人获利

  4)限制游说和政治活动

  美国慈善组织法律形式的类型

 图像 

  1.非营利法人(Nonprofit Corporation)

  非营利法人是美国最为常见的一种慈善组织法律形式。采用非营利法人形式的慈善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理事或成员则承担有限责任。美国有很多州都制定了专门的非营利法人法。各州法律对非营利法人的治理结构和理事义务都有不同的规定。

  2.慈善信托(Charitable Trust)

  慈善信托不具有法人资格。信托的成立比较简单无需政府批准,不过如果想要获得免税资格,慈善信托同样需要满足相应条件。受托人在管理慈善信托时受到信托文件所设定的条件制约。一般资助型的私人基金会或需要快速成立(因为不需要批准)的慈善组织会选择慈善信托的法律形式。

  3.非法人社团(Unincorporated Association)

  非法人社团不具有法人资格,多为小型的、非正式的慈善组织,不过也有大型的慈善组织以非法人社团运营的情况。非法人在开展活动之前也不需要进行任何注册。当然申请免税资格时是需要提交正式的成立文件的。法律对非法人社团规定的法定义务是非常少的。

  4.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LLC”)

  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慈善组织的法律形式的做法相对较新。而且并不是美国所有的州都允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慈善组织的法律形式。仅有部分州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慈善组织可以选择的法律形式之一。

  5.单独法人(Corporation Sole)

  单独法人是美国专门适用于宗教类组织的特别法人类型。

  州总检察长(Attorney General,“AG”)的职权及其对募捐行为的监管

  在联邦层面IRS负责授予组织免税资格的同时,各州法律一般规定总检察长(Attorney General,“AG”)有责任确保慈善组织是负责任地运行,慈善资产被恰当地管理以及募集和管理慈善捐款的组织和个人对政府和公众都是诚实和有责信的。

  慈善组织的募捐活动向州政府注册

  在美国,各州政府有权力监管向该州居民进行慈善劝募的活动。美国大多数的州都会要求进行募款的慈善组织向州检察长登记并提交年度财务报告。在纽约州,法律要求不论是总检察长还是慈善组织在任何人要求提供相关报告的副本的时候都需要提供。

  劝募公司及个人的登记

  许多同时也要求非慈善组织雇员的个人或商业性的公司在受雇于慈善组织有偿地进行劝募活动时向州检察长登记并提交财务报告。这些个人或公司通常被称为“职业劝募人”或“商业劝募人”。美国州政府一般要求他们提交与慈善组织签订的合同和他们所开展的劝募活动的财务报告。这些信息也同样需要向公众公开。

  网络募捐

  近年来,很多慈善组织通过它们的网站和网络平台开展募捐,这种新型的募捐形式为监管机关提出了新的挑战。比如,州政府如何确定劝募活动是面向本州居民进行的?在什么情况下网络募捐需要在特定的一个州进行注册?在2001年,美国各州慈善监管官员协会起草了“查尔斯顿原则”来对各州的网络募捐监管作出指引。(关于“查尔斯顿原则”的具体信息敬请关注中美慈善法专题沙龙和善见相关信息发布)

  慈善组织的税收优惠

  为何申请501(c)(3) 慈善组织资格?

  501(c)(3)慈善组织资格的好处主要是免于缴纳联邦层面上的所得税,且有资格接受可税前扣除的慈善捐赠(捐赠额可从捐赠者的所得额中扣除,减小其税基)。

  个人或企业都更倾向于向具备501(c)(3)免税资格的组织捐赠,因为他们的捐赠可以从所得税的税基中扣除。

  IRS关于501(c)(3)免税资格的决定,在其他情形下也有效力。比如,州或地方的政府可能对有联邦免税资格组织免征州所得税、销售税或财产税。

  捐赠人向501(c)(3) 慈善组织捐赠可以享受何种税收优惠?

  1.依据捐赠货币的金额和资本利得财产的公允价值进行扣除(应考虑到估价问题)

  2.捐赠增值资产的增值部分无需纳税

  3.慈善捐赠扣除有限额

  501(c)(3) 慈善组织享受哪些联邦所得税优惠?

  1.捐赠收入免税

  2.因开展免税活动获得的收入免税(如学校收取学费)

  3.投资收入,如股息、利息、不动产租赁收入和版税等无需纳税 (有例外)

  4. 非经常性从事经营活动,或从事与组织免税目的相关的经营活动收入无需纳税

  举例说明如下:

  1)何谓经常性从事经营活动?

  一个医院的附属机构在州集市上摆了一个三明治摊位,为期两周时间,这并不构成经常性地从事贸易或经营。然而,如果是一年到头每周六都经营一个商业性停车场,则构成经常性地从事经营活动。

  2)何谓与免税目的相关/不相关?

  美术馆商店出售印有其藏品和其他馆的藏品的明信片,符合其增进艺术欣赏的免税目的,此收入不需缴税;但是若商店还销售其所在城市的纪念品,则不增进其免税目的,此部分收入需要纳税。(一和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