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叫什么名字呀,家是哪里的?”近日,在汕尾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一个小男孩在看书画画,当被记者问到叫什么名字时,不作声,只是腼腆地笑了笑。该救助保护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个孩子是在街头流浪时被警察发现送过来,因为哑巴,一时无法得知他的情况,已经滞留在中心几天了。
据了解,该中心于2010年6月竣工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773.8平方米,有36张床位,被评为国家三级救助管理工作机构,去年被民政部评为“全国优秀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
近两年,该中心共收容了86名未成年人,多数最后都被送回家,少数实在找不到亲人的,最后被送到广东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获得更好的安置。
据介绍,汕尾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收容的未成年人,多在7-18岁之间,流浪原因多种:偷了家里钱、父母离异、家庭暴力、留守儿童、学习不好、沉迷上网等等,也正因为这样,这些孩子都有很多心理问题。
去年4月,省民政、公安、妇联等部门联合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开展专项调研。调研发现,家庭贫困是未成年人流浪的主要原因,家庭暴力、家庭破裂等家庭内部矛盾是重要原因,学校教育存在的弊端也是原因之一。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民政部启动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项目。该项目投入资金约11.2亿元,其中,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亿元、地方配套约4.2亿元、中央预算资金5亿元。项目计划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实现全国90%以上的地级城市和工作任务较重的县级市拥有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救助保护机构新增床位3.5万张,每年能够为50万名左右的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救助服务。
2011年,民政部投入部本级福彩公益金5700万元重点支持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县(市)以及地处重要交通枢纽或省际交界、口岸、风景旅游区等流动人口多、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任务重的县(区、市)新建或扩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当年共资助了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建或扩建114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去年,民政部提出今年年底街面上基本没有流浪儿童的目标。
2011年,广东共安排公益金1030万元,资助11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省属救助机构新建或改扩建。目前,我省有各级救助管理机构72个,总床位7522张,工作人员1690人。“十一五”期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和部分县(县级市)设立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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