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指出,全社会范围内女童伤害事件的高发,根本原因在于女童处于极端弱势的地位,
报告认为,一些情况下,即使女童有人监护,其自身也有防范意识,但是依然时刻处于被侵犯的边缘。下面这个场景足够表现这样的情况:“我很小的时候,我二伯是村里有名的强奸犯。晚上我跟妈妈在床上睡觉的时候,半夜起来,会发现他坐在我们母女床前抽烟,到现在那个画面还挥之不去。所以,我小时候在村庄的感觉就是活在恐惧之中,就会有一种保护自己的意识,比如说天太黑了,我不会去我认为可能危险的地方去,而且我肯定不会一个人呆在家里。”
该访谈对象在童年时期遭遇这样的事情时选择了躲避和沉默。她不抗争,并不是因为没有监护人(其监护人也是受害者),也不是不懂得自我保护,而是她缺乏反抗的能力和勇气。这正是导致性侵女童事件如此高发的更深层次、也更具有普遍性的原因。
事实上,全社会范围内女童伤害事件的高发,根本原因在于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状态不平等,女童处于极端弱势的地位,表现为女童在传统的家族关系、学校关系和社会关系中都处于最弱势的地位,极度缺乏权能感和尊严感。这样弱小的主体,一旦加上监护缺失和防范意识淡薄等因素,必然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