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又爆出伤害儿童事件:山西吕梁一幼儿园几名教师对孩子进行殴打、推搡、恐吓,吕梁教育局表示,该幼儿园没有任何手续,所有老师也无资质。
该消息一出,所有人都扼腕痛斥。儿童没有行为能力、自我保护意识,是最大的弱势群体,最应受到保护。但生活中总有一些人缺少爱心,把孩子当做嘲笑、泄愤、谋利的对象。山西吕梁幼儿园教师,把孩子当成物件推来搡去,甚至恐吓殴打,就是无视生命尊严、爱心责任缺乏的明证。但这不是本文问题所在,笔者要说的是,每当此类事件发生,相关部门总是不约而同地回应:它不合法,他(她)没有资质。这是真正令人担忧之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的正常有序、和谐发展,需要一套规矩来制约,更需要严格执行规矩。在我国,各种规章制度十分健全,但总有些人钻制度的空子,和制度“躲猫猫”,甚至破坏制度,导致恶劣现象时有发生。这就需要我们的职能部门,打起十二分精神,监督严防,而不是把章程贴出去后,就坐在办公室里喝茶、上网、拉关系,一旦出了纰漏,首先找旁因,寻理由,“一推六二五”。
从此次的儿童受害事件来看,幼儿园要问责,幼儿园的老师要谴责,但相关主管部门监管不力要负最大责任。一个托管着几十个鲜活、可爱的生命的地方,没有合法手续,也能照常营业,老师没有资质也能上岗,这是监管的失职。
种种监管不力的现象屡屡发生,其背后是官僚作风在发酵,是“庸散懒”最突出的表现,根本原因是事业责任感的缺席。
有多大权力,就有多大责任。“没有任何手续”也好,“老师没有资质”也罢,有关部门无非是想推卸责任。但他们没想到,在种种借口之下,责任减没减轻不一定,但在百姓心中的形象一定大打折扣。面对舆论的质疑,有关部门如何应对,归根结底反映的是执政理念问题,工作职权是人民群众赋予的,其行为造成的后果,职能部门终究难辞其咎。所以,出了问题不该急着撇清干系,而要坦诚面对,总结教训,解决问题。如果我们的职能部门能做到这一点,类似吕梁幼儿园等事件就不会发生,也让家长少一份后顾之忧。
保护儿童是全社会的责任,每个人都要站在国家、社会利益的高度,为儿童创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让儿童身心得到全面发展。为此,才是真正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