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陕西省将在西安、咸阳、渭南、汉中和安康5市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利用2015年一年时间,探索搭建社会保护工作平台、建立未成年人社区保护网络,同时,健全困境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开展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
记者9日从省民政厅了解到,一份针对这项内容的通知明确,试点工作将对我省现有的未成年人社会救助制度进行整合统筹,对陷入或即将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延伸保护和源头保护。将通过探索,推动形成一个救助保护和教育矫治并重、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兼顾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
这个体系将以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干预为核心,以发现报告、调查评估、分类帮扶、监护转移、社区保护为基本的工作路径。主要的工作对象为因残障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因法定监护人服刑、重病、遗弃等原因实际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因法定监护人监护缺失、家庭暴力、家庭矛盾等得不到适当监护的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面临辍学和失去基本生活保障的未成年人;和因被拐卖、非法雇用等其他原因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等几大类。
根据时间表,年底前,各试点地区民政局要牵头研究部署本地试点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并组织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力量,通过对辖区内居民的全面摸底筛查,摸清未成年人及困难家庭的详细情况和实际诉求,逐一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专项档案和信息数据库,为工作开展提供基础材料。到2015年,活动正式进入实施阶段。